廣西賀州法院“三招”亮劍破解執行難題
來源:法治日報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吳良藝 通訊員 胡弓 實習生 樑賀
廣西壯族自治區賀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踐行“如我在訴”理念,更快更好兌現當事人勝訴權益,2024年全市法院執結案件16263件,執行到位金額12.09億元,不斷增強人民羣衆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營造誠實守信的社會環境。
有新招 交叉執行形成更強合力
2018年9月,韋某與某旅行社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約定韋某以330萬元價格從旅行社購買該社所有的土地性質爲旅遊用地的土地。2019年5月,該地塊取得不動產證,登記用途爲旅遊用地。
韋某在辦理報價手續時,案涉土地被政府批覆認定土地用途爲公共綠地,且不動產權證確認爲無效。韋某經過多次溝通無果,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解除合同。2023年9月,賀州中院作出終審判決,支持韋某的訴訟請求,並於10月進入執行程序。
“由於旅行社經營受影響,短期內無法籌集資金,實在難以支付。”旅行社負責人向法院反映。經昭平縣法院執行局不懈努力,執行到位金額80萬餘元,還有將近250萬元執行款沒有拿回來,案件陷入僵局。
2024年4月,賀州中院強化交叉執行,將該案作爲督促執行案件,與昭平縣法院協同執行,在積極協調被執行人、案外人加速籌資、融資的同時,啓動案涉土地拍賣程序,2024年7月,在拍賣公告期內,被執行人、案外人完成籌資融資,案件得以妥善執行完畢。
交叉執行是強化執行內部監督制約的重要舉措,是化解執行積案難案的重要機制,有助於推動解決執行難題。2024年,全市法院交叉執行619件,執行到位金額1.36億元,攻克了一批要案和“骨頭案”。
出實招 府院聯動促進多方共贏
在申請執行人廣西某擔保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廣西某置業公司等追償權糾紛執行案中,經查,廣西某置業有限公司在賀州市有一宗面積100畝評估價值3.34億元的商業用地。
發現可執行財產,執行法官立即開展執行。由於案涉土地評估價值較高且土地上存在多處違法佔用的農民工活動板房、商鋪、種植林木,經過一拍、二拍,均無人競拍,一時工作難以推進。
賀州中院一方面強化府院聯動,通過市政府招商渠道引進優質意向購買人,並與稅務、自然資源局等部門加強聯動,消除意向購買人的土地過戶等顧慮。一方面,組織法官多次上門釋法說理,活動板房、商鋪等所有人全部主動清退,障礙得到有效清除。
市政府引進意向購買人後,賀州中院再次啓動拍賣程序,2024年8月23日,該土地競買成功。案涉土地快速處置,償還各方債權人債權1億多元。
來硬招 突出強制實現懲教結合
2024年12月5日,賀州市八步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一起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案。被告人鄧某某因與他人存在多起借貸糾紛,被他人分別起訴至八步區法院。八步區法院分別作出民事調解書、民事判決書。鄧某某未履行上述生效調解書、判決書確定的義務,上述案件申請執行人分別向八步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八步區法院分別向鄧某某發出執行文書,後鄧某某未履行。
2022年12月19日,被告人鄧某某與黃某某達成執行和解協議,由黃某某一次性向鄧某某支付80573元。鄧某某收到錢款後,未向申請執行人履行生效調解書、判決書確定的義務,而擅自將其用於其他用途,致使法院生效判決書無法執行。
“被告人鄧某某在明知自己有多起民事債務尚未履行的情況下,收取他人償還的錢款後未用於清償生效判決、調解確定的債務,必須予以嚴懲。”主辦法官說。在法院審理期間,鄧某某意識到自己行爲的嚴重性,履行部分執行款80573元。
八步區法院經審理最終判決被告人鄧某某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賀州法院充分運用執行強制措施,加大信用懲戒力度,組織開展“打擊拒執罪”專項工作,有力震懾被執行人,切實維護了法律尊嚴和司法權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