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防城港奔馳亮證姐後續,主動亮證也有好處
先說一個消息。我發現央視網站搜不到廣西防城港奔馳亮證姐的其他消息,唯一搜索到一個“闢謠”消息,就是亮證女司機不是網傳“藍某某”。
我想這個亮證女司機肯定不會是當地公安部門領導藍某某的。
這位廣西防城港奔馳亮證姐,還不錯。我覺得她應該去當領導,或者進入公安部門工作。她這一下車,就直接亮證,或者準備亮證。這個做法挺好的,作爲公職人員,當且僅當爲人民服務的時候,主動亮證是好事啊。
所以我覺得廣西防城港奔馳亮證姐可能是入錯了行,不應做一名經營者,理應去考公考編,成爲一名公職人員,永遠記得隨時亮證,做公職人員的典範。
這個事情的關鍵點在於,據涉事男子自稱,當地民警上門要求刪帖道歉,是因爲他侵犯了女司機的隱私權。
隱私權應該是一個民事權利吧?
當地民警爲女司機熱心服務,我覺得也很好。要是每個公民的民事權利受到侵犯時,都能得到公職人員的熱心服務的話,那世界不是大同了嗎?
一般情況下,民事權利受到侵犯時,是不是應當通過民事渠道解決呢?如果女司機覺得發帖子的人侵犯了她的權利,爲什麼不是她自己第一時間聯繫博主解決呢?
在尊重女司機的隱私權的時候,我覺得涉事男子的隱私權也應該得到同樣的尊重。
同樣的權利面前,是不是應該地位平等?
澎湃新聞發評論說,涉事男子車主的姓名、住址等個人信息是通過車牌號碼獲得的。
據涉事男子“平頭哥”自稱,此事發生於7月22日,他曾經向有關各方投訴過,沒有效果。他就只好在31日將相關視頻發到了抖音上。
有律師認爲涉事男子發佈的視頻系在公共場合拍攝,所以不應該納入隱私範疇。
據涉事男子發佈的視頻顯示,女司機拿了一本“行政執法”字樣的證件,而同車男子很厲害,當場就說出了涉事男子的姓氏和家庭地址。
如果是通過車牌號碼查詢家庭地址,那麼可能違反《個人信息保護法》第10條規定。
咱們這裡,這樣一種文化一直都是根深蒂固的,是什麼樣的文化呢,就是有特權就享受的文化。
當一種習慣幾乎人人想要擁有的時候,那麼,不得不說這就是一種文化。
當然,這也應該也是傳統文化之一。
但傳統文化有優有劣。
不過,在很多人心中,不會想其優與劣,而只想有沒有特權,如果有,那麼就一定要享用。
有公權,或者說可以輕易借用公權,應當將公權用在公事上。公權用在私事上,會導致公權不被信任。女司機享用了特權的同時,也應該明白公權公用的道理。
廖建勳律師認爲,拍攝公共場合的視頻,屬於正常監督行爲。
而要求他人刪除視頻只有侵犯他人合法權益,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或者包含涉密類敏感信息纔是正當要求。一般情況下是不行的。
一般情況是一般情況,但文化也是文化。
據報道,亮證女司機並非公安人員,只是一個經營者,證件是假的。既然如此,查清楚證件是怎麼造假的,以及女司機及其同車人員怎麼就輕而易舉獲得了對方的姓氏和家庭地址,才能真正守護當地的“公正透明”。
傳統文化裡不好的部分應該向後退,程序正義應該向前進。
希望公職人員多花心思在公事上,凡事永遠以程序正義爲第一原則。
(木田之光寫於2025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