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若芳試算合意解約返還上限38.84億 市府:新壽未明確指出金額
輝達有意在北士科T17、18設總部, 新光人壽22日下午臨時舉辦董事會並於會後記者會宣佈,董事長魏寶生表示,只要北市府同意返還已支付相關成本,就會合意解除契約,讓輝達順利進駐。 北市議員顏若芳23日表示,她試算市府返還金額上限是38.84億元。 (本報資料照)
輝達有意在北士科T17、18設總部, 新光人壽22日下午臨時舉辦董事會並於會後記者會宣佈,董事長魏寶生表示,只要北市府同意返還已支付相關成本,就會合意解除契約,讓輝達順利進駐。 北市議員顏若芳23日在議會質詢,市府是否有初估返還金額?她試算最高上限是38.84億元,建議市府主張退還基準應以剩餘未消耗的地租爲依據。北市地政局指出,依合約可例退回預繳金額30億元,新壽目前有提設計成本,但未明確指出金額。
顏若芳說,新壽要回收相關補償金和已支付成本,合約上面其實有很多履約辦法,如履約保證金、移繳權利金等,還有新建建物成本,但因爲新壽沒有新建所以爲零,市府是否有初步概括大概是多少? 王瑞雲說,目前依照合約若是雙方合意解約可以按比例退回預繳金額30億元,但新壽目前有提到設計成本,但未明確指出金額。
顏若芳說,副市長李四川曾提到市府願意提出8億元補償方案,這8億元怎麼來的,是設計成本還是加了哪些項目;王瑞雲表示,之前市府內部評估8億元分爲2個部分,一爲輝達已繳金額,市府用不動產保險業投資利率2.545去算計算,屬於還利息給新壽,二則是新壽投入規畫的費用,是用建照上面工程造價5%概估。
顏若芳說,她自己算完合約上可以返還新壽的部分,包含以履約保證金3.65億元、已繳權利金29.93億元、建物興建成本0元、土地租金2.79億元、利息損失2.47億元,總計38.84億元,既然合意解約也希望是合理金額,她要求儘速跟新壽開啓正規協商、做出結論,也設定成本定義上限,建議主張土地租金屬已消耗成本,退還基準應以剩餘未消耗的地租爲依據,最高上限就是38.84億元,用合理、合法有據的方式談合意解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