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壽顧全大局 同意合意解約

新光人壽董事長魏寶生22日臨時召開記者會,宣佈新壽董事會在一致決下,已授權他在臺北市政府同意返還新壽已支付之相關成本的前提下,合意解除北士科T17、T18地上權契約,以利於輝達海外總部進駐。圖/黃世麒

T17、T18地上權爭議新壽說法

輝達總部爭議新壽關鍵轉折

輝達在臺興建企業總部的土地取得問題出現重大突破。新光人壽得標地上權的北士科T17、T18土地,因輝達、新壽與臺北市政府三方無共識「卡關」數月,22日新壽召開臨時董事會決議,在北市府同意返還已支付成本前提下,與北市府合意解約,以利輝達使用北士科T17、T18土地興建海外總部。

新壽董事長魏寶生在記者會上,強調「主動化解僵局,以國家公益爲先」的基本態度。考量輝達來臺設立海外總部,對國家經濟發展具有重大指標意義,基於維護國家最大公益的考量,新壽決議授權董事長,以北市府同意返還已支付成本爲前提,與北市府合意解除地上權契約,以利輝達公司進駐。至於相關支出成本,是否爲外傳的40億元,他表示,協商前,不便透露金額。

魏寶生強調,新壽取得地上權及開發進度依法合規,先前未開工是因變更設計,尚未取得執照,外界指稱新壽取得土地未開發,顯然是誤解;新壽也堅守原則,不向納稅人請求未來損失的補償,且從未要求北市府補償未來損失,今年5月與輝達簽署備忘錄,原規畫是由輝達承接地上權契約,並依商業慣例支付新壽已支出成本及合理損失,此爲兩家企業間的商業條件。

輝達今年4月主動與新壽接觸,希望移轉北士科T17、T18地上權,未獲北市府同意,新壽致力尋求三方共贏方案,但輝達堅持自行興建總部;北市府憂心圖利,主張建物須興建完成後始得移轉,亦拒絕輝達共同參與地上物興建,新壽雖同意配合北市府要求,完工後再移轉等變通方案,但未獲輝達同意,致使三方無法達成共識。

而這些爭議驚動臺新新光金控董事長吳東亮,日前發函給輝達公司執行長黃仁勳表達新壽的立場。

北市府先前表示,新壽明年併入臺新人壽,將以主體變更爲由不同意換約,原本新壽考慮走法律途徑處理,但如此一來會把董事會帶入訴訟危機,律師認同此時終止契約是最好做法,「塞翁失馬,焉知非福」。對於合意解約,魏寶生說,新壽只需北市府返還已支付成本,若北市府願意補償更多金額,會建議董事會拿這些錢做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