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士科解約分手費多少?顏若芳試算「最高38億元」 籲北市府設上限

新光人壽昨召開記者會宣佈,北士科T17及18基地願意與北市府合意解約,不過分手費部分尚未提及。聯合報系資料照/記者葉信菉攝影

新光人壽昨召開記者會宣佈,北士科T17及18基地願意與北市府合意解約,不過分手費部分尚未提及。北市議員顏若芳今在議會質詢,依照相關合約計算,分手費最高就是38億元,呼籲市府要設定最高上限。北市府表示,有掌握新壽已支付給市府的金額,也會參考議員所提的金額。

顏若芳質詢,新壽昨天的記者會談到與北市終止契約,只拿回成本,那成本是多少?依照終止契約內容,合約有很多種算法,之前副市長李四川提到的8億元是怎麼來?至於設計成本又該怎麼算?

顏若芳也試算,依照合約可以返還的金額,以土地租金算到今年年底是1357萬,加上利息損失等,最高就是38億元,希望北市府設定最高上限,在合法合理有據的條件,和新壽談合意解約。

顏若芳也問,其實昨天北市副市長李四川到黨團時講到,北市也有提供一塊秘密基地給輝達,下禮拜就會有消息,「如果到時候輝達不要T17、T18,北市府是允許新壽自行開發?還是也繼續朝解約?」

此外,顏若芳也疑惑,北市府願意補償金額,考慮建議董事會用在公益,那之前提出的100多億金額,稱沒有拿到這些錢會有背信問題,「這樣就沒有背信嗎?不然之前大家都在討論什麼?」

地政局長王瑞雲說,之前市府內部評估,依照合約解約,可以按照比例退還預繳的部分,也用不動產保險業2.545利率換算利息給新壽,同時投入規畫工程造價是5%概估。

至於輝達日後若沒有選擇T17、T18?王瑞雲也說,現在合意解約,不管後續發展怎樣都是走解約動作,新壽也是這樣提出。

另外背信議題,法務局長連堂凱表示,這次新壽內部法律評估,表示尊重。而議員提的38億元則會納入參考。

北市議員顏若芳(右)呼籲北市府,要向新壽設定最高上限。圖/擷取自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