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寬恆助理費案 「捍衛清白到底」
國民黨立委顏寬恆因沙鹿莊園豪宅捲入竊占國有地、假買賣及詐領助理費案,昨赴臺中高分院開庭,在庭後受訪。記者曾健祐/攝影
顏寬恆出庭後說,單就一張紀錄,造成他身陷官司,會積極爭取清白捍衛到底,期待得到公正審判。
臺中地檢署起訴指控,顏寬恆臺中市沙鹿區莊園竊占國有地,二○二一年選舉被告發後,顏爲脫手,用借款名目操作假買賣,另以林進福爲人頭,詐領一○八萬元助理費;臺中地方法院認定,苑裡營造有一筆「顏董代收代付總表」,林的助理費被用於顏買車、繳水電等支出,依貪污治罪條例、僞造文書等罪判顏八年四月。
臺中高分院昨傳喚林進福、其擔任公司會計的黃姓妻子作證。林稱沒看過顏董代收代付總表,也沒指示妻子製作,他和顏認識超過卅年,本就會替顏做選民服務,二○一八年正式擔任顏的國會助理,負責出席地方婚喪喜慶等活動,月薪四萬元。
林進福說,他絕對有從事選民服務,「百分之兩百有當助理」,有出席活動照片可佐,擔任助理的薪資都在自己戶頭自行支配,用來扣繳保險、信用卡費,被當成人頭助理很冤枉,願接受測謊。
檢察官詢問,顏寬恆在苑裡營造佔多少股分、爲何公司要替顏代收代付?林進福說,顏以俗稱「暗股」隱名股東方式出資二四○○萬元,佔五成股分,他基於情誼替顏代收代付;林妻說,顏董代收代付總表是她製作,當初會列成項目是她一廂情願、主觀認知,該表檔案一年最多開一次,實際未拿林當助理薪資付顏的代付款。
律師說,助理工作包山包海,時間不固定得隨時待命,不能因林進福的工作多少就否定沒當助理,請求合議庭傳立法院法制局人員到庭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