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籲修法 打破里長同酬不同工
里長「同酬不同工」引發改革聲浪,圖爲新北市長侯友宜(左一)出席行動治理座談會與里長面對面溝通。(本報資料照片)
基層村裡長處理事務繁雜瑣碎,根據《地方制度法》,鄉鎮市區公所編列村裡長事務補助費每月5萬元,「齊頭式平等」引發怨言,改革聲浪四起,學者一致認爲,唯有透過修法,依人口數、面積、人口密度等因素劃分「事務補助費」與「村裡基層建設經費級距」,才能改善「同酬不同工」現況。
村裡長是最基層及貼近民衆的「父母官」,現行制度下,全臺村裡長爲無給職,每月固定有5萬元事務補助費。爲推動裡政,每年各村裡有基層工作經費,少部分縣市設有級距,但更多縣市不論村裡內人口數、土地面積,各村裡津貼與人力配置幾乎一模一樣,不少村裡長們對於同酬不同工的情況抱怨連連。
中國地方自治學會理事長紀俊臣批評,過去村裡長事務補助費5萬元是上限,後來立委亂修改,變更5萬元爲下限,導致現在根本沒有調整空間。目前唯有修改《地方制度法》,否則無法改變現況,他支持以分級制度增加補助費,但分級距的前提必須考量村裡人口、戶數、土地面積。
銘傳大學公共事務與行政管理系教授席代麟直言,村裡長事務補助費全國一致,有必要調整,但只能促成中央修法,纔有辦法調整。由於村裡基層建設經費並非全國一致,加上從1999年1月修法迄今超過26年,確實有調整的必要性,裡鄰的建設本就是市政建設的一部分,畢竟有地方政府經費支應,相信中央應樂觀其成。
席代麟建議,調整鄰里編組是另一種解決方式,現今鄰里間聯繫多仰賴網路,可合併人數較少或面積較小的鄰,再將省下的鄰長交通補助費覈撥到村裡基層建設經費,以漸進式調整,避免引發政治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