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富發吊臂砸中捷2工人判決曝 民代:工人扛責 遺憾!

興富發「文心愛悅」吊臂前年5月砸中臺中捷運軌道,釀1死、15傷。圖/本報資料照片

興富發吊臂前年5月砸中臺中捷運軌道,釀1死、15傷重大工安事故,許、呂姓塔吊工人今遭判刑。有市議員認爲,「公安」最重要、市府應負行事責任;也有議員認爲,釀如此大禍,竟由勞工揹負刑責,感到相當遺憾。

這起工安意外爲51歲呂姓工人在施工中的興富發「文心愛悅」大樓31樓頂操作塔吊吊臂拆除作業,50歲許姓工人爲塔吊指揮手,疑因吊臂脫落,砸落在捷運軌道,導致一列捷運車廂迎面撞上,釀靜宜大學法律系專任教師林淑雅死亡、15人受傷。臺中地院今依過失致死罪,判許1年2月、呂1年,2人均緩刑3年。

無黨籍市議員吳佩芸說,尊重司法判決,但無論是建商興富發或施工廠商負責人,囿於現行刑法,而無法一併追究刑責,感到相當遺憾。她強調,釀成如此大禍,最後仍是最底層的勞工揹負刑責,是讓人難過的事情。相比真正該負責的卻沒有做好安全防護的廠商來說,竟是就這樣被輕輕放下,這些問題未來「刑法」針對法人刑責應該儘速檢討的。

民衆黨市議員江和樹說,「公安」是最重要,現在民衆黨最關心是臺中市還有多少高空塔吊作業?安全誰來把關?政府應積極抽檢,讓塔吊業者落實事前規畫及管制,有效提升建築工地吊掛作業安全。

國民黨市議員楊大𬭎認爲,「公安」永遠沒有打折的空間,臺中市議會在前年7月 17日成立調查專案小組,並要求臺中市政府及臺中捷運公司針對監察院調查意見及糾正案、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調查報告改善建議,已提出迴應並採取具體作爲,希望市府對於工地安全、勞安都要重視,避免憾事再發生。

民進黨市議員陳淑華說,此案最重要是臺中市政府、臺中捷運公司的心態,必須朝乘客安全、公共安全爲第一優先考量。她不斷在議會提出臺中捷運提升安全措施,但中捷還是不停出事,一出事就藉口說警察不夠、機車不夠等、甚至蓋牌掩飾。中捷百分百要承擔社會責任,必須擔負政策配合,臺中市政府也應有行政責任,這是責無旁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