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壽T17、T18開發進度慢 金管會:未違反五年期限
新光人壽得標的北士科T17、T18土地開發案後,至今尚未動工,是否有違規問題?對此,金管會保險局昨(11)日表示,新壽2022年2月取得北士科地上權尚未屆滿法令規定的五年期限。
保險局解釋,根據保險業辦理不動產投資管理辦法,保險公司投資「達可用狀態之不動產」時,應以兩年內產生收益爲原則。而新壽屬於「投資於素地」,根據上述辦法,應按取得時規劃之時程確實辦理開發,最長應於取得日起五年內(不含申請建造執照前之都市設計審查及審議期間)興建完工並符合即時利用並有收益基準。新壽是在2022年2月取得北士科地上權,至今約三年半,因此尚無違反規定時限。
不過,保險局也提醒,若屆期未完工並符合即時利用規定,根據該規定,可處新臺幣100萬~1,000萬元罰鍰,或解除其負責人職務,其情節重大者,並得廢止其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