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壽RBC連6期未達標 金管會二度開罰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說明,三商壽截至去年底資本適足率爲136.3%,屬於《保險業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所列的「資本顯著不足」等級,違反《保險法》第143條之4第1項規定。儘管三商壽曾於去年8月30日向金管會提報資本強化計劃,規劃透過兩次現金增資共6億股、私募負債型特別股50億元,及發行次順位公司債150億元等方式補強資本,預期可將資本適足率由58.5%提升至201.9%,但實際執行進度嚴重落後。
截至去年底,三商壽僅完成25億元次順位公司債的發行,尚有175億元發債額度未向金管會提出申請及完成募集,導致RBC無法達標。雖然董事會每月報告執行進度,金管會亦多次發函與召開會議督促,但該公司未能另提其他具體可行的資本方案。
蔡火炎指出,三商壽原規劃去年底完成總額200億元的次順位債發行,但截至目前僅募集逾70億元,還差128.6億元。但即使完成剩餘175億元發債額度,也不保證RBC可回升至200%,因此三商壽尚須另提補充方案,確保今年底RBC達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