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17、T18解約金 新壽開價44.7億

輝達將落腳北士科T17、T18,北市府昨收到新壽合意解約「分手費」公文,副市長李四川表示,新壽提出的解約金爲四十四億七千多萬元,雙方會再找會計師審查,預計明天簽訂協議解約書。市長蔣萬安強調,增加費用原則上輝達會概括承受,「絕不會讓臺北市民埋單」。

李四川說,市府原本估算分手費約四十億元,雙方金額落差在於資金成本和稅金,扣除新壽繳的卅四億四千多萬元,資金成本市府原估百分之二點五、約八億元,新壽提百分之三點七、約十點四億元;另外,當初新壽一億多元稅金繳到中央,市府未計算在內,還是要還給新壽。

另外還有新壽已經付出的費用,包括T17、T18規畫設計費、鑽探費、顧問工程專案管理(PCM)經費等,之後新壽的鑽探報告後續還是可以給輝達用,這部分與當初市府計算的差不多。「看起來還算合理」,李四川說,新壽也有提到這是他們的天花板,北市府和新壽都會找會計師共同審查,確定就會接受。

據瞭解,新壽已彙整相關成本項目與單據,提供北市府審覈在案,目前雙方正就成本項目與金額進行確認與覈實。不過新壽表示,基於對北市府之尊重,新壽除依法令規定鬚髮布重訊公告之事項外,將不另再對外說明。此外,新壽預料還會召開董事會通過此案,最後授權董事長與北市府解約,近日可召開董事會,後續再進行解約程序。

李四川說,原則上會計師部分會希望本週確定,週五就會簽訂協議解約協議書,協議書籤訂完,會報議會請求同意市府支付,但最快可能要下週三;另一邊辦理地上權的塗銷,才能都市計劃變更及後續與輝達專案地上權的投資計劃書等審查。

國民黨議員曾獻瑩關切北市府與新壽的「分手費」是由誰埋單?地政局長王瑞雲說,退還新壽卅多億元部分不會轉嫁給輝達,但是其他的成本部分會由輝達吸收,並且會向輝達收新壽這四年的地租。

民進黨議員陳賢蔚則問到,萬一未來新壽當初取得T17、T18地上權有弊案,成本轉嫁輝達,是否有爭議?王瑞雲表示,如果北市府跟新壽終止契約,這個契約已「清乾淨了」,到時候設定地上權給輝達,是依新契約,輝達不受影響。

法務局長連堂凱表示,若新壽當初標得地上權有問題,後續就可以跟新壽追償,到時會再跟輝達討論,但這已是一個多重假設問題,現在要確保的是,輝達拿到沒有爭議的土地,能順利落腳。

科技圈瘋傳輝達執行長黃仁勳將親自出席臺積電運動會,議員也關心是否會安排見面?蔣萬安說,希望有機會碰到面,當面跟黃仁勳說明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