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舒培控新壽違約「應收回T17、T18」 李四川:會發文確定

臺北市長蔣萬安(右)9日出席臺北市議會施政報告與答詢,市議員簡舒培(左)拿出輝達產品送給市長,呼籲針對輝達北士科案進度拿出魄力。(王英豪攝)

簡舒培指出,市府應解約把T17、T18要回來。李四川允諾,市府會回去發文來確定。(張珈瑄攝)

輝達原預定在北士科T17、T18設總部但陷入僵局,臺北市議會9日新會期開議,臺北市長蔣萬安下午赴議會施政報告。臺北市議員簡舒培指出,7月新光人壽與臺新人壽宣佈合併,跟市府簽約的新光人壽就已經消滅,10月也已經送至中央保險局,依條約如法人程序有變動,需要在30天內跟北市府申請換約, 市府應該要正式發文給新光人壽,或者是接下來存續公司,告訴對方已經違約,市府要解約,把T17、T18要回來。臺北市副市長李四川允諾,市府會回去發文來確定。

簡舒培表示,新壽得到T17、T18之後,根本沒有能力開發,之前一度還要把T18讓給國巨,但被保險局跟經管會認定資本不足,根本無能開發,曾經跟土地總處要求要把T17、T18轉讓,而輝達今年年中鎖定T17、T18之後,新壽等到天下掉下來的大機會,開始坐地起價、獅子大開口,跟北市府要107億元,跟輝達MOU籤的130億元,這就是新壽現在最無恥、最讓人憤怒的地方。

簡舒培怒批,新壽現在還在外面放風聲,說北市府不讓新壽轉讓地上權,是中央要求臺北市、要求蔣萬安,所以沒有中央不給臺北市轉讓地上權這件事?蔣萬安迴應,沒有,市府已經說得很清楚,現在就一條路「合意解約」,解約完市府就轉地上權給輝達。

簡舒培說,所以新壽很惡質,不開發但看到輝達後就要百億元,現在快破局的時候,新壽又開始推卸責任、放風聲說中央來卡關,這種企業我們還要忍受嗎?

簡舒培指出,臺新人壽跟新光人壽7月25日通過董事會宣佈合併,臺新人壽是存續公司,跟市府簽約的是消滅公司,臺新在取得存續公司後,會改名叫做新壽,所以跟我們簽約T17、T18的是已經消滅的新光人壽,依照條約如果法人程序有變動,需要在30天內跟北市府申請換約,北市府有沒有收到新壽的換約;蔣萬安說,還沒有。

簡舒培表示,新壽跟臺新的合併在10月已經送到保險局,他們的股東大會通過,跟市府簽約的新壽已經消滅了,市府是不是應該要正式發函給新壽,因爲新壽已經違約了,所以市府要跟新壽解約。

蔣萬安表示,市府已經正式發文過給新壽,告訴他們如果新壽一旦送件進來新新合併後,市府是否同意BOT移轉,市府已經明確告訴新壽市府不會同意。

簡舒培說,你只是跟新壽說市府不會同意,但7月在新新合併的股東合併大會裡面,新光人壽已經消滅,然後行政程序也在10月送到中央保險局,新光人壽已經不復存在,市府應該要正式發文給新光人壽,或者是接下來存續的公司,告訴對方你們已經違約,市府要解約,把T17、T18要回來。

簡舒培直言,就輝達來說,雖然發文給經濟部、公開說要在全臺灣找地,但輝達最中意的還是T17、T18,因爲對輝達來說T17、T18有產業聚落、產業廊帶,連結內湖、南港、其他縣市的重要地點,市府能不能把土地要回來,T12和其他土地如果輝達喜歡早就換了。

李四川表示,金控合併有發文給市府,南港原本已經興建完的BOT、轉運站、T17、T18,南港那塊因爲已經在營運,所以市府同意,但是轉運站部分因爲工期延宕,市府要求新壽提趕工計劃,再看是否同意;T17、T18是很明確告訴新壽市府不同意,現在已經金控合併,但新壽會在年底合併,合併完市府也會就合約跟他們解約;蔣萬安也說,只要保險局覈定、發文給市府,市府就會照程序走

簡舒培說,市長太被動,不是等人家發文,股東大會都已經宣佈,跟市府簽約的新光人壽就已經消滅了,再者依照股東大會通過的東西也已經送到保險局,黃仁勳在搶時間,蔣萬安也要搶時間,如果去詢問保險局,如果已經核合併了,是否可以依照市府跟新光人壽所籤的地上權契約跟新壽解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