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電價市場化改革破冰:推動上網電價由市場交易形成 6月起新老項目分類施策

本報記者 張英英 吳可仲 北京報道

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邁出歷史性一步。

2月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發佈《關於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 促進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通知》(發改價格〔2025〕136號)(以下簡稱“《通知》”),這意味着新能源上網電價形成機制將迎來重大變革。

《通知》明確了改革的總體思路:堅持市場化方向,推動新能源上網電量全面進入市場、上網電價由市場形成。同時,堅持分類施策,區分存量和增量項目,建立新能源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保持存量項目政策銜接,穩定增量項目收益預期。

爲何要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解讀稱,隨着新能源大規模發展,新能源上網電價實行固定價格,不能充分反映市場供求,也沒有公平承擔電力系統調節責任,矛盾日益凸顯,亟須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更好發揮市場機制作用,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當前,新能源開發建設成本比早期大幅下降,各地電力市場快速發展、規則逐步完善,也爲新能源全面參與市場創造了條件。

九州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長張傳名在接受《中國經營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是大勢所趨,《通知》的發佈意味着靴子正式落地。這一政策很好地解決了新老機制的銜接問題,機制電價的設計引入也彰顯智慧。對於新能源項目投資而言,投資方需要適應這一調整過程。

上網電價通過市場交易形成

《通知》指出,新能源項目(風電、太陽能發電)上網電量原則上全部進入電力市場,上網電價通過市場交易形成。新能源項目可報量報價參與交易,也可接受市場形成的價格。參與跨省跨區交易的新能源電量,上網電價和交易機制按照跨省跨區送電相關政策執行。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長林伯強向記者表示,過去多年,國家通過補貼和固定電價等方式大力支持風電、太陽能發電等新能源發展,並實現了規模化發展。但隨着不穩定、高比例的新能源接入電力系統,對於電網安全和穩定運行帶來挑戰,而運用市場化電價機制將有助於分擔電力系統調節責任。這一次改革的最重要亮點是:逐步推動新能源上網電量全面進入市場、上網電價由市場形成將是今後的基本原則,也將改變以往由政府定價的新能源上網電價機制。

同時,《通知》提出,要建立新能源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具體而言,新能源參與電力市場交易後,在市場外建立差價結算的機制,納入機制的新能源電價水平(以下簡稱“機制電價”)、電量規模、執行期限等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省級能源主管部門、電力運行主管部門等明確。對納入機制的電量,市場交易均價低於或高於機制電價的部分,由電網企業按規定開展差價結算,結算費用納入當地系統運行費用。

對於爲何要建立新能源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解釋,新能源發電具有隨機性、波動性、間歇性,特別是光伏發電集中在午間,全面參與市場交易後,午間電力供應大幅增加、價格明顯降低,晚高峰電價較高時段又幾乎沒有發電出力,新能源實際可獲得的收入可能大幅波動,不利於新能源可持續發展。爲解決這個問題,方案提出在推動新能源全面參與市場的同時,建立新能源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對納入機制的電量,當市場交易價格低於機制電價時給予差價補償,高於機制電價時扣除差價。通過這種“多退少補”的差價結算方式,讓企業能夠有合理穩定的預期,從而促進行業平穩健康發展,助力“雙碳”目標的實現。

《通知》還進一步明確,在實施新能源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時,新能源存量和增量項目分類施策。

以2025年6月1日爲節點,對新能源存量項目和增量項目區別對待。其中,2025年6月1日以前投產的存量項目,通過開展差價結算,實現電價等與現行政策妥善銜接。2025年6月1日及以後投產的增量項目,納入機制的電量規模將根據國家明確的各地新能源發展目標完成情況等動態調整,機制電價由各地通過市場化競價方式確定。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新能源具有固定投資成本佔比大、變動成本佔比小的特點,隨着技術進步、造價持續降低,新老項目經營成本差異較大,改革需要平衡好新老項目關係。“這種老項目老辦法、新項目新辦法的安排,能夠在保持存量項目平穩運營的同時,通過市場化方式確定增量項目的機制電價,有利於更好發揮市場作用。”該負責人稱。

影響幾何?

此次政策是電力領域推出的重大改革措施,將對電力行業帶來深遠影響。

對此,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指出,一是有利於推動新能源行業高質量發展。新能源上網電價全面由市場形成,存量增量分類實施支持措施,有利於形成真實的市場價格,促進電力資源高效配置,引導新能源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二是有利於促進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新能源入市交易後,將公平承擔電力系統調節成本,各類電源在電力系統中的價值將得到更充分體現,更好引導新能源與調節電源、電網協調發展,助力構建更加高效協同的新型電力系統。

三是有利於加快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改革後,新能源與煤電等一樣進入電力市場、上網電價均由市場形成,電力市場化交易進一步擴圍,同時各地電力市場規則將按照國家要求相應完善,能夠極大促進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建設。

張傳名認爲,新能源上網電價由市場形成是大勢所趨。這一政策很好地解決了新老機制的銜接問題,機制電價的設計引入也彰顯智慧。新能源項目投資方對此則需要有一個調整適應的過程。

張傳名告訴記者:“電價不確定性可能導致新能源投資方收益率測算出現一段時間的無所適從。特別是對審慎經營的國企來說,需要一個再學習再認識的過程。長期來看,市場化定價並不一定會大幅降低售價,經過一兩年的適應,市場仍然會堅定向前。”

林伯強向記者表示,本次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將對新能源投資企業具有重要影響。“因爲這意味着不穩定的新能源電源將與穩定的電源進行同臺競爭,上網電價必然在市場競爭中呈現不確定性,從而帶來收益波動性。未來,通過綠電綠證交易、碳交易等方式進一步增強新能源投資企業的競爭力仍是重要的發展思路。”

對於終端用戶(居民、農業和工商業用戶)而言,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指出,這項改革對居民、農業用戶電價水平沒有影響,這些用戶用電仍執行現行目錄銷售電價政策。對於工商業用戶而言,靜態估算,預計改革實施首年全國工商業用戶平均電價與上年相比基本持平,電力供需寬鬆、新能源市場價格較低的地區可能略有下降,後續工商業用戶電價將隨電力供需、新能源發展等情況波動。

(編輯:董曙光 審覈:吳可仲 校對:顏京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