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兩部門最新發布
來源:券商中國
2月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發佈了《關於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 促進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通知》(下稱《通知》)。
截至2024年底,新能源發電裝機規模約14.1億千瓦,佔全國電力總裝機規模40%以上,超過煤電裝機。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指出,隨着新能源大規模發展,新能源上網電價實行固定價格,不能充分反映市場供求,也沒有公平承擔電力系統調節責任,矛盾日益凸顯,亟需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更好發揮市場機制作用,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
因此,《通知》提出,要推動風電、太陽能發電等新能源上網電量全部進入電力市場,上網電價通過市場交易形成;同步建立支持新能源可持續發展的價格結算機制,區分存量和增量項目分類施策,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
“多退少補”穩預期
“建立新能源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對納入機制的電量,當市場交易價格低於機制電價時給予差價補償,高於機制電價時扣除差價。”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進一步解釋稱。
新能源發電具有隨機性、波動性、間歇性,特別是光伏發電集中在午間,全面參與市場交易後,午間電力供應大幅增加、價格明顯降低,晚高峰電價較高時段又幾乎沒有發電出力,新能源實際可獲得的收入可能大幅波動,不利於新能源可持續發展。
“通過‘多退少補’的差價結算方式,讓企業能夠有合理穩定的預期,從而促進行業平穩健康發展,助力‘雙碳’目標的實現。從國外情況看,新能源發展較好的國家通常採取類似做法。”該負責人表示。
此次《通知》還區分存量和增量項目進行分類施策。具體來看,存量項目和增量項目以2025年6月1日爲節點劃分。其中,2025年6月1日以前投產的存量項目,通過開展差價結算,實現電價等與現行政策妥善銜接。2025年6月1日及以後投產的增量項目,納入機制的電量規模根據國家明確的各地新能源發展目標完成情況等動態調整,機制電價由各地通過市場化競價方式確定。
對居民、農業用戶電價沒有影響
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這對終端用戶電價會有哪些影響?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迴應指出,對居民、農業用戶電價水平沒有影響,這些用戶用電仍執行現行目錄銷售電價政策。對於工商業用戶,靜態估算,預計改革實施首年全國工商業用戶平均電價與上年相比基本持平,電力供需寬鬆、新能源市場價格較低的地區可能略有下降,後續工商業用戶電價將隨電力供需、新能源發展等情況波動。
對整個電力行業而言,這項改革則有利於推動新能源行業高質量發展、促進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加快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
前述負責人表示,新能源入市交易後,將公平承擔電力系統調節成本,各類電源在電力系統中的價值將得到更充分體現,更好引導新能源與調節電源、電網協調發展,助力構建更加高效協同的新型電力系統。同時,新能源與煤電等一樣進入電力市場、上網電價均由市場形成,電力市場化交易進一步擴圍,同時各地電力市場規則將按照國家要求相應完善,能夠極大促進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