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來了!兩部門發文:推動新能源上網電價全面由市場形成 新型電力系統邁出關鍵步伐
來源:上海證券報
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邁出關鍵步伐,將對電力行業帶來深遠影響。
今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印發的《關於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促進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正式發佈。總體思路: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推動新能源上網電量全面進入電力市場、通過市場交易形成價格。同時,堅持分類施策,區分存量項目和增量項目,建立新能源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保持存量項目政策銜接,穩定增量項目收益預期。
權威專家向上證報記者表示,改革後,新能源與煤電等一樣進入電力市場,相應的市場化價格機制也將逐步優化成熟,將極大助力構建更加高效協同的新型電力系統。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長林伯強向記者表示,新能源發電裝機規模已超過煤電裝機,已經足夠大,現在通過市場化改革,將新能源逐步納入市場,由市場形成價格,加強其競爭力,最終將助力新型電力系統加快建設。
推動新能源上網電價全面由市場形成
《通知》提出的改革主要內容有三方面,一是推動新能源上網電價全面由市場形成。新能源項目上網電量原則上全部進入電力市場,上網電價通過市場交易形成。二是建立支持新能源可持續發展的價格結算機制。新能源參與市場交易後,在結算環節建立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對納入機制的電量,按機制電價結算。三是區分存量和增量項目分類施策。存量項目的機制電價與現行政策妥善銜接,增量項目的機制電價通過市場化競價方式確定。
其中,推動新能源上網電價全面由市場形成,又有三方面政策安排。其一,推動新能源上網電量參與市場交易。新能源項目(風電、太陽能發電,下同)上網電量原則上全部進入電力市場,上網電價通過市場交易形成。新能源項目可報量報價參與交易,也可接受市場形成的價格。參與跨省跨區交易的新能源電量,上網電價和交易機制按照跨省跨區送電相關政策執行。
其二,完善現貨市場交易和價格機制。完善現貨市場交易規則,推動新能源公平參與實時市場,加快實現自願參與日前市場。
其三,健全中長期市場交易和價格機制。不斷完善中長期市場交易規則,縮短交易週期,提高交易頻次,實現周、多日、逐日開市;鼓勵新能源發電企業與電力用戶簽訂多年期購電協議,提前管理市場風險,形成穩定供求關係等。
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國家高度重視風電、太陽能發電等新能源發展,2009年以來陸續出臺多項價格、財政、產業等支持性政策,促進行業實現跨越式發展。截至2024年底,新能源發電裝機規模約14.1億千瓦,佔全國電力總裝機規模40%以上,已超過煤電裝機。
“隨着新能源大規模發展,新能源上網電價實行固定價格,不能充分反映市場供求,也沒有公平承擔電力系統調節責任,矛盾日益凸顯,亟需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更好發揮市場機制作用,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當前,新能源開發建設成本比早期大幅下降,各地電力市場快速發展、規則逐步完善,也爲新能源全面參與市場創造了條件。”上述負責人說。
存量和增量分類施策
值得注意的是,改革還提出區分存量和增量分類施策。這種老項目老辦法、新項目新辦法的安排,能夠在保持存量項目平穩運營的同時,通過市場化方式確定增量項目的機制電價,有利於更好發揮市場作用。
上述負責人表示,新能源具有固定投資成本佔比大、變動成本佔比小的特點,隨着技術進步、造價持續降低,新老項目經營成本差異較大,改革需要平衡好新老項目關係。在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建議基礎上,改革方案提出在實施新能源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時,區分存量和增量,實行不同的政策。
據悉,存量項目和增量項目以2025年6月1日爲節點劃分。其中,2025年6月1日以前投產的存量項目,通過開展差價結算,實現電價等與現行政策妥善銜接。2025年6月1日及以後投產的增量項目,納入機制的電量規模根據國家明確的各地新能源發展目標完成情況等動態調整,機制電價由各地通過市場化競價方式確定。
新型電力系統邁出關鍵步伐
“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是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在電力領域推出的重大改革措施,標誌着以市場化方式建設新型電力系統邁出關鍵步伐,將對電力行業帶來深遠影響。”上述負責人說。
一是有利於推動新能源行業高質量發展。新能源上網電價全面由市場形成,存量增量分類實施支持措施,有利於形成真實的市場價格,促進電力資源高效配置,引導新能源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二是有利於促進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新能源入市交易後,將公平承擔電力系統調節成本,各類電源在電力系統中的價值將得到更充分體現,更好引導新能源與調節電源、電網協調發展,助力構建更加高效協同的新型電力系統。
三是有利於加快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改革後,新能源與煤電等一樣進入電力市場、上網電價均由市場形成,電力市場化交易進一步擴圍,同時各地電力市場規則將按照國家要求相應完善,能夠極大促進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建設。
作者:白麗斐 於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