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三越瓦斯氣爆發現新事證? 消防局:早已公佈且開罰60萬

臺中新光三越現況。報系資料照片/記者黃仲裕攝影

臺中新光三越百貨公司2月13日發生氣爆,5死38人輕重傷,臺中市消防局3月28日公佈火調報告,指是瓦斯氣爆,媒體今傳出「新事證」指「樓層的瓦斯總開關根本未關閉、偵測瓦斯外泄的瓦斯感知器則遭拆除」。臺中市消防局表示,這不是新事證,局長孫福佑在議會報告時已說明,已開罰30萬元。

據瞭解,消防局尚未公佈的新事證,是欣中瓦斯氣爆後發現「當天瓦斯用量有異常」因此推斷有外泄的情況。

在調查過程中,欣中天然氣公司強調,新光三越的1裝修樓層施工前已封塞管線「事後檢測也無瓦斯泄漏」

媒體指出,臺中地檢署調查進展發現樓層的瓦斯總開關根本未關閉,而用於偵測瓦斯外泄的瓦斯感知器則遭拆除。

消防局受訪表示,局長孫福佑在議會報告及或調報告中都有提到11、12樓的瓦斯以及火災,感知器都關閉,另外施工也未依規定提報施工計劃兩件事,各開罰30萬,共60萬元。

法界也分析,消防已公佈瓦斯氣爆爲主因,自現場切割管線工人、負責勞安衛生人員、瓦斯業者、新光三越等等,由下自上脈絡檢方都會一併清查,從中找出有無應注意而未注意,有相當因果關係等,判斷何人涉犯過失致死罪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