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新光三越氣爆「12樓消防設備關閉」 消防局證實:開罰30萬元

臺中市消防局長孫福佑14日表示,12樓消防設備是關閉的,因此依消防法開罰30萬元。(蕭宥彤翻攝)

臺中新光三越13日發生嚴重氣爆,造成4死35傷。經消防署初步調查,判定氣爆案與與12樓裝修有關,臺中市消防局長孫福佑昨(14)日表示,現場災害發生時,「12樓消防設備是關閉的」因此依消防法開罰30萬元。

行政院長卓榮泰14日下午前往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聽取救援及應變情形,內政部消防署在簡報中提到,根據相關關係人筆錄,初步判斷百貨公司內裝修案可能與爆炸案非常相關性。

消防署組長鄭志強說明,根據筆錄,上午10點半時有工程行包商見到廠商用砂輪機切割瓦斯管線,施作到東北側時突然發生爆炸,而在爆炸前也有機電廠商問瓦斯管線開關閥位置,現場人員聞到瓦斯味20分鐘後,就發生爆炸。

對此,中市消防局長孫福佑會後受訪表示,目前得知現場災害發生時,有派同仁上去檢查,「它(12樓)消防設備是關閉的,這個部分我們會依規定給他開罰30萬元」。

另外,新光三越櫃位裝修施工卻未事前提出申請,臺中市政府依建築法裁罰,加上違反消防法及職安法,新光三越合計將遭中市府裁罰1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