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落實酒品安全管理 多管齊下杜絕劣酒流入市面
新北市財政局今於市政報告指出,市府透過「宣導、輔導、稽查」三大面向推動酒品安全管理。記者張策/攝影
爲保障市民飲酒安全、杜絕違法及不合格酒品流入市面,新北市財政局今於市政報告指出,市府透過「宣導、輔導、稽查」三大面向推動酒品安全管理,從製造源頭到市場端全程把關,並與中央及海關合作,防堵問題酒品輸入,落實安全酒品管理。
新北市財政局長陳榮貴表示,市府以多元管道宣導酒品法規,提醒民衆遵守相關規定,例如自釀自用酒不得超過100公升、不得營業使用,違者最高可罰100萬元;網路禁止販售或轉讓酒品,違者罰1至5萬元;機場免稅店購得之酒品僅供自用,不得轉售,違者可罰3至50萬元。市府並透過捷運燈箱、候車亭、報刊雜誌、社羣媒體及活動跑馬燈等多元宣導途徑,加深民衆法規意識。
在輔導面,市府與衛生局共同辦理酒廠衛生訪查,針對不符規定者立即輔導或限期改善,並要求業者強化酒精儲放、倉儲及運輸管理、品質與衛生控管、紀錄保存及退換貨機制等作業程序。另鼓勵業者揭露酒品營養成分,提升資訊透明度,並規定業者至少每兩年應取得一次SGS或財政部認可機構的檢驗報告,確保產品符合酒品衛生標準。
在稽查方面,市府針對三節及冬令進補旺季加強抽驗,同時平時不定期專案查緝。114年度共抽檢酒品製造業32家,抽檢比率103%、進口業439家,及零售業771家次,全面監控產品流向。
陳榮貴指出,市府與海關密切合作,攔阻不合格酒品輸入,對檢驗發現甲醇不符規定的報關酒品,立即派員封存、送驗,經SGS化驗確認後依法裁處,並責令業者限期銷燬,防止劣酒流入市面。
陳榮貴強調,酒品安全管理必須從源頭做起,新北市將持續結合宣導、輔導及稽查三管齊下,打造更安全、透明的酒品消費環境,呼籲民衆拒買、拒喝來路不明的酒品,共同守護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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