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開罰340家違法僱主 2大型客運業再犯超時工作遭重罰

新北市公佈第3波違法僱主名單,運業超時工作未見改善。(ai生成示意圖/北市勞工局)

新北市勞工局26日公佈今年第3波違法僱主名單,總計開罰340家業者,總罰鍰金額達1688萬9千元。本次違法名單中,以客運業者裁罰金額最高,其中「統聯汽車客運」及「基隆汽車客運」使勞工超時工作,分別爲第8次及第6次違反同一規定,加上僱用勞工人數皆達百人以上,遭重罰80萬及47萬。

新北市勞工局公佈今年第3波違法僱主名單,總計開罰340家業者。( 圖/新北市勞工局)

勞工局說明,違反《勞基法》部分,以未給付加班費及未全額給付勞工工資最多。違反《職安法》部分,以未提供必要安全衛生設施最爲普遍。違反《性工法》部分,主要爲僱主於知悉職場發生性騷擾時,未採取立即有效糾正補救措施。違反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則以未依法給付資遣費爲主。

至於2024年公佈實施的最低工資法部分,在本次違法名單中有1家業者計給勞工工資未達最低工資標準。以上名單皆已匯入「新北勞動雲」的「違法僱主查詢」專區。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爲因應《勞基法》罰鍰金額提高至100萬元,已於2020年6月8日修正公告新的裁罰基準,依照違規次數、僱用勞工人數及違法情節決定罰鍰金額,違規事業單位如爲上市/櫃公司者,將加重裁罰金額20%。

此外,針對事業單位實收資本額逾1億元的事業單位,勞動部訂定「違反勞動基準法裁處罰鍰共通性原則」,縱爲初次違反,仍可加重罰鍰至法定罰鍰最高額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