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時工作 統聯、基隆客運遭重罰
新北市勞工局公佈今年第3波違法僱主名單,總計開罰340家業者,總罰鍰金額達1688萬9000元。新聞示意圖。(新北市勞工局提供/高鈞麟新北傳真)
爲打造友善舒適工作環境,遏止僱主壓榨勞工,新北市勞工局26日公佈今年第3波違法僱主名單,總計開罰340家業者,總罰鍰金額達1688萬9000元。違法名單中,以客運業者裁罰金額最高,「統聯汽車客運」及「基隆汽車客運」使勞工超時工作,分別爲第8次及第6次違反同一規定,遭重罰80萬元及47萬元。
勞工局說明,違反《勞動基準法》部分,以未給付加班費及未全額給付勞工工資最多;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以未提供必要安全衛生設施最普遍;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部分,主要爲僱主於知悉職場發生性騷擾時,未採取立即有效糾正補救措施;違反《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以未依法給付資遣費爲主。
至於2024年公佈實施的《最低工資法》部分,勞工局說,在違法名單中,有1家業者給勞工工資未達最低工資標準。
勞工局表示,違法名單中,客運業者裁罰金額最高,「統聯汽車客運」及「基隆汽車客運」分別第8次及第6次使勞工超時工作,加上僱用勞工人數皆達百人以上,遭重罰80萬元及47萬元。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爲因應《勞動基準法》罰鍰金額提高至100萬元,已於2020年6月8日修正公告新的裁罰基準,依照違規次數、僱用勞工人數及違法情節決定罰鍰金額,違規事業單位如爲上市櫃公司者,將加重裁罰金額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