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底價收回扣!澎湖西嶼鄉公所前公務員 判10年6月定讞

陳姓約僱人員遭判10年6月定讞。(圖:shutterstock/達志)

澎湖縣西嶼鄉公所陳姓前僱員承辦工程招標業務,被控泄露底價後又收取回扣,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判處徒刑10年6月,他不服上訴駁回,即將入監執行。

判決書指出,陳姓男子於2018年4月9日起任職澎湖縣西嶼鄉公所建設課約僱人員(已於2022年8月30日離職),負責辦理工程招標、監造、驗收及結算,並製作預算書、籤辦建議底價等有關業務。

2018年起,陳男負責外垵村西邊碼頭吊杆工程、小池水庫旁道路照明設施改善工程等標案,涉嫌泄露底價,並向得標廠商收取數千元到4萬元不等回扣共81萬元。

經澎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偵查後起訴,澎湖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陳男共觸犯65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6月,褫奪公權4年。

他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經審理認爲原審判量刑無誤遭駁回,再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合議庭認事原審用法,並無不妥,判決駁回並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