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怪手砸毀移民署公務車 資收業者判囚1年2月定讞

葉姓資源回收場負責人爲掩護非法移工脫逃,竟駕駛怪手砸毀移民署公務車。(中時資料照片,蘆洲警分局提供)

新北市五股區某資源回收場葉姓負責人2023年爲掩護逾期居留的泰國籍員工,他操作怪手砸毀移民署公務車,且持刀脅迫移民署專勤隊人員,最高法院斥責他嚴重侵害國家公權力,依犯強暴脅迫便利人犯脫逃罪判刑1年2月,他須入獄服刑。

葉男經營廢棄物處理場因聘僱本國勞工困難,於是僱逾期居留之泰國籍外僑從事廢棄物處理,2023年7月24日下午1,移民署專勤隊人到廢棄物處理場查緝逾期居留之外僑,發現這名泰籍外僑並查證其身分後,即對之上銬予以拘束,葉男見狀,駕駛操作挖土機重擊移民署公務車致損壞。

葉男還駕駛挖土機向新北市專勤隊人員進逼,並下車拿取放置在辦公室外之水果刀1把,進入辦公室內持刀脅迫對方離開辦公室,泰籍外僑趁隙脫逃,後來警方獲報到場逮捕葉男。

一審及二審斥責葉男嚴重侵害國家公權力,更對於多名公務員執行職務之安全性造成危害,其犯罪手段對法益侵害程度甚高,所生損害巨大,應予嚴懲,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並與被害公務員達成和解,依犯強暴脅迫便利人犯脫逃罪判刑1年2月,葉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