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那瑪夏區長收上千萬回扣!賄款藏冰箱 重判15年10月定讞

▲高雄市那瑪夏區前區長吳牧羣(中),收賄遭判刑定讞。(圖/翻攝當事人臉書)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無黨籍的高雄市那瑪夏區前區長吳牧羣(原名白樣.伊斯理鍛)遭檢方查出,任內涉嫌向廠商收賄近2000萬元,除了部分賄賂用來抵債以外,甚至還以冰箱來收受賄賂,取賄過程也遭徵信社錄影存證。一審將吳男重判有期徒刑18年,二審改判有期徒刑15年10月、褫奪公權6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0日駁回上訴定讞。

吳牧羣爲布農族人,現年63歲,曾經擔任2屆高雄縣桃源鄉長,2011年高雄縣市合併改制後他轉戰那瑪夏鄉,成爲首位官派那瑪夏區長,直到2014年直轄市原住民區長改民選,他在2018年又在選戰中獲勝,擔任第3屆那瑪夏區長。

判決指出,吳男2018年勝選、宣誓就職當天,陳姓廠商就前往吳男競選總部,希望吳男不要終止「107至108年度那瑪夏區委託工程技術服務案」契約,吳男當時承諾不會解約,但又語帶保留的說「那就看你誠意」,隨即手指辦公室角落冰箱。陳男隨後非常識相的回到車上,拿出60萬元賄賂放在冰箱內;他還擔心錢沒被取走,要徵信社的人在現場盯哨,錄影拍下吳男收取賄賂的過程。吳男收下賄賂後,就指示承辦人發函及召開協調會,讓陳姓廠商繼續依原契約執行。

另外他就任後,透過陳姓廠商向其他廠商借款880萬元,但因爲無力償還,就允諾廠商從標案的回扣中抵償債務,廠商也依照每個標案執行難易度的不同,按8%至18%不等比例計算,再依八成概算應支付回扣數額,半數用以抵償880萬元借款,其餘以現金交給吳男。另外吳男也透過陳姓廠商,再向其他廠商收取賄賂上百萬元。前前後後總計收取回扣及賄賂至少1,034萬7,400元、抵償債務690萬6,820元,合計達1,725萬4,220元。案經檢調單位查證屬實,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認定除了1725萬餘元的賄賂外,還藉着到紐西蘭考察名義,向廠商收取賄賂6萬元,因此一審將吳男重判有期徒刑18年。但上訴二審後,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認爲此部分無罪,改認定收賄1725萬餘元,也改判有期徒刑15年10月、褫奪公權6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0日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