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屏東縣議員洪慈𬘬夫婦收回扣近300萬 判12年定讞須入獄
▲屏東縣前議員洪慈𬘬夫婦涉貪遭判刑定讞。(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屏東縣琉球鄉前鄉長陳隆進在任時,涉嫌利用職務之便,收取工程回扣款;另外因「廣大興案」而出名的「洪大姐」、前縣議員洪慈𬘬和她的夫婿黃志威,也收取回扣,均遭到檢方依貪污罪嫌提起公訴。陳隆進遭判刑20年定讞,入監執行後,最高法院再將洪黃2人均判刑12年定讞,也須發監執行。
琉球鄉近年來傳出不少事件,2010年上任的第16屆前鄉長蔡天裕也傳出弊案,2014年接任的第17屆鄉長陳隆進,也是弊案纏身。另外2013年爆發的「廣大興28號漁船案」,當時因菲律賓官方與我國屏東縣琉球鄉籍的漁船廣大興28號,在海上發生衝突,菲律賓官方以機槍掃射廣大興號,造成船長洪石成身亡,一度引發臺菲關係緊張。本案也因洪石成的女兒「洪大姊」洪慈𬘬,在媒體前敢言敢說,聲名大噪,高票當選該屆縣議員。
不過這三人也都捲入弊案,屏東地檢署經過清查後,認爲蔡天裕涉嫌收受回扣的案件多達13件、陳隆進涉嫌收受的回扣達12件,另外洪慈𬘬、黃志威也涉嫌在多起道路工程中收受回扣300萬元,因此檢方於2015年間對蔡天裕、陳隆進,以及洪黃夫婦等多人提起公訴。
屏東地院一審審理後,將陳隆進重判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5年;另外洪、黃夫婦也分別遭判刑12年、褫奪公權5年,蔡天裕則獲判無罪。案件上訴二審後,將4人涉案部分駁回。其中陳隆進部分因另涉他案,最後遭判刑20年定讞,已經入獄服刑。另外最高法院4日也駁回洪慈𬘬夫婦的上訴,2人均遭判刑12年定讞,將發監執行。
陳隆進犯下貪污案件已經入獄執行,但他2015年間因涉嫌賄選,辭去鄉長職務;又爲了延續政治生命,與兒子陳國在雙雙登記參加鄉長補選,最後他在補選中勝出,再度擔任鄉長。而到了2018年,改由陳國在參選鄉長,順利當選琉球鄉第18屆鄉長,陳國在於2022年也連任成功。陳隆進、陳國在父子也成爲當地傳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