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金融歧視/DBR22倍擬放寬 避免「一刀切」
以第四等級無肇事、酒駕紀錄的自用小客車爲例,男性費率就是比女性貴。聯合報系資料照
掃除金融反歧視障礙,金管會將檢討DBR22倍規定(無擔保債務不能超過平均月收入22倍),並考慮拿掉車險性別定價作法,及持續檢視金融商品對高齡者不要一刀切,希望金融機構不要完全去風險化,要落實金融權。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表示,金融業傳統以風險爲基礎作評估,而社會對公平的觀念不斷改變,歧視的範圍也不斷演化,彼此碰撞時就要好好處理,我們也採取一些舉措。
包括正研議強制車險男女性費率差別問題,彭金隆說,在總保費收入不變情況下,費率若不分男女性別應該是可行的。
目前車子都掛女性名下,但真正開車的是男性,有扭曲現象,保發中心初步試算,男女費率調爲一致,保費變動影響不大。等強制險檢討確定後,金管會會再跟公會討論,任意責任險及車體損失險是否一併檢討。
在高齡去標籤化部分,金管會過去一年已陸續取消70歲以上不能開期貨戶、購買國外有價證券、結構型商品等限制,在保險部分,金管會也正針對65歲以上投保投資型保單或有解約金的保單,須錄音錄影規定,研擬是否有差異化作法。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說,例如有交易經驗者,可以有差別處理等,而不是65歲以上就一律要錄音錄影。
彭金隆說,我們意識到用年齡一刀切作法,對有些人好,但對有些人可能是干擾或歧視,金管會將持續檢討,以後會盡量避免「完全以年齡做爲切分金融服務提供的標準」。
他表示,提供服務的金融業有專業判斷誰是高風險,不能只挑好賺、容易做的客戶,仍要善盡專業職責,而不是做「去風險化」經營,風險高就不做,不能讓民衆接受金融服務的權利受到影響,金融服務的權利也是人權之一。
而雙卡風暴後訂定的DBR22倍規定,讓沒有收入來源證明的人,無法跟銀行借到錢,無形中形成歧視。銀行局副局長王允中說,有些人拿不出紙本的收入證明,並不代表沒有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