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居所還遷居!張綱維領大額現金、名畫搬親友家 再延押2個月
▲遠航董事長張綱維遭延長羈押2月。(圖/記者劉昌鬆攝)
記者郭玗潔/臺北報導
遠東航空董事長張綱維因涉嫌掏空遠航35億元,一審遭重判14年,高院4月以他交保期間接近高雄漁港,有逃亡之虞而裁定收押,因羈押期間即將於9月1日屆滿,張綱維希望能具保停止羈押,不過臺北地院認爲,張綱維曾在限制住居後,還擅自搬到別處等紀錄,爲讓審判順利進行,裁定張綱維自今年9月2日起,延長羈押2月。
遠東航空董事長張綱維涉嫌掏空公司35億元遭判刑,被法院裁定羈押,全案還在上訴中。檢調單位又查出,張綱維涉嫌在2013年間,以在淡水小坪頂推出建案爲由,向銀行貸款35億,結果建案成了爛尾樓,還欠銀行30多億元被列呆帳,全案朝涉嫌《銀行法》詐貸銀行等罪嫌方向偵辦。
而張綱維羈押期間即將於9月1日屆滿,張希望能交保、施以科技監控、追加提出保證書以停止羈押。不過法官認爲,張綱維是遠東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之負責人,且爲樺福集團所屬各公司的實際負責人,具有相當資源及商業人脈,且先前張綱維被限制住居於戶籍地後,曾擅自遷居他處,經檢察官詢問後才告知,張還提領大額現金,將名畫等財產搬到親友住處,甚至爲了躲避民間債權人催討債務,有隱匿行蹤、資產等行爲,認爲他就算具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及使用科技監控,都不能確保審判和執行程序能順利進行,裁定張綱維有繼續羈押的必要,應自今年9月2日起,延長羈押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