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塔律師陪偵轉達賣車賣金飾涉洗錢 3名律師移付懲戒
網紅「仙塔律師」李宜諪陪偵巨新匯公司買賣靈骨塔詐騙集團成員吳芳儀,涉傳話賣掉金飾和豪車,李與律師趙浩程、蔡沅諭涉洗錢、泄密罪嫌,臺北地檢日前起訴各求刑1年、1年、6月,北檢將3人移付律師懲戒委員會懲戒。
此案件由臺北地方法院審理中,李宜諪上週出庭辯稱,主觀上沒有洗錢犯意,無犯罪動機,她是好意轉達訊息,看到起訴書後才知道車子過戶的事情,車子在她通知前就過戶,依過戶時間點她的通知是「無效幫助」。公訴檢察官表示,李身爲律師卻幫詐團處分財產「以後也要這樣嗎?」如果李爲了取得律師費只是變賣汽車,應另付法律責任。
檢方查出,律師李宜諪、趙浩程、蔡沅諭3人受當事人委任處理刑案,本應基於誠信、公平、理性及良知執行職務,收受與原案件無關的陳永山給付的律師費後,李宜諪應吳芳儀要求協助無隱匿詐欺犯罪所得、妨害國家對於詐欺犯罪所得調查、沒收、追徵集收受他人犯罪所得。趙浩程指示吳芳儀與陳永山在檢警面前不實陳述,干擾司法機關偵查案件,李宜諪又將案件中應秘密偵查事項泄露給陳永山,其等所爲均足矣損害律師名譽或信用,違反律師倫理規範第21條、24條、第33條第1項、第37條,情節重大,依規定應付懲戒。
檢方追查,2025年4月22日檢方執行搜所在情侶檔呂英菖、吳芳儀住處查獲贓款300萬元、黃金項鍊及戒指,還有靈骨塔位相關合約等,吳芳儀見250萬元起車未查扣,警詢時聯繫律師趙浩程表示要委任,趙和吳的表弟蘇庭億、朋友陳永山討論後決定豪車先過戶,趙涉指示陳、吳統一口供,回答檢警早在2025年1月初就以150萬元成立車輛買賣,假造不實買賣,隱匿犯罪所得。
檢方認定,趙浩程指示李宜諪替吳芳儀辯護,創立「24小時陪偵案」羣組,羣組中還有蘇、陳等人,李在4月23日上午律見時,涉在羣組傳話要求變賣財產「吳小姐這邊在我旁邊說:在他家裡鏡子放香水的地方有一條手鍊兩個戒指,可否先幫她拿去賣掉」、「若今日吳小姐被羈押,他這邊有先給我車子鑰匙,再聯絡陳永山,請他把車子賣掉」、「吳小姐是說一定要賣,怕車子到時候被扣走」。陳永山則在4月28日以218萬轉售汽車,也透過員工拿走金飾以5萬元賣給桃園中壢的金飾店。
李宜諪經吳芳儀委託,指示律師蔡沅諭擔任呂的辯護人,並接受陳永山替情侶檔支付律師費。李宜諪4月24日陪同吳芳儀偵訊後,告知陳永山,吳芳儀被羈押、吳擔任呂的助理等偵查中應秘密事項,詐團共犯輾轉知情;蔡沅諭則在5月1日用Line通話告知陳,呂英菖拒絕認罪。
檢方日前起訴,巨新匯公司買賣靈骨塔詐團等12人違反組織犯罪條例、詐欺、洗錢等罪嫌,沒收犯罪所得4200萬餘元,建請從重量處主嫌情侶檔呂英菖求處8年6月、吳芳儀7年2月,竹聯幫戰堂成員王助彰9年,其餘共犯4年至6年不等徒刑;律師李宜諪、趙浩程、蔡沅諭分別涉洗錢、泄密等罪,具體求處1年、1年、6月以上徒刑。
檢警查出,呂姓情侶與竹聯幫戰堂王姓組長以轉賣靈骨塔位等殯葬產品,誘使抵押房產貸款交付,騙走上億元。記者李奕昕/攝影
網紅「仙塔律師santa」李宜諪日前出庭。記者王聖藜/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