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塔律師涉助詐團銷贓!違倫理送懲戒委員會 律師執照恐不保

▲外號「仙塔律師Santa」的網紅律師李宜諪,涉泄密給靈骨塔詐團並洗錢,被起訴求刑1年,移送律師懲戒委員會。(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劉昌鬆、劉人豪/臺北報導

網紅「仙塔律師santa」李宜諪涉嫌在幫靈骨塔詐騙集團主嫌辯護時,協助轉達主嫌指示,要同夥幫忙賣掉金飾、豪車,阻礙檢警後續追查贓款,雖然李宜諪強調「事前完全不認識」詐團成員,臺北地檢署8月20日依洗錢、泄密等罪起訴認定李宜諪、趙浩程、蔡沅諭3律師,各求刑1年、1年、6月。臺北地檢署也依律師法之規定,將3人移送律師懲戒委員會。

北檢指揮警方偵辦女嫌吳芳儀和男友呂英菖,涉嫌從2022年起,從事靈骨塔投資詐騙勾當,誘使民衆抵押房產加購生前契約等商品,可擡高靈骨塔價格再變賣等話術,至少10人受騙達1.6億元,專案小組4月間將吳芳儀等詐團成員聲押禁見獲准後,準備查扣吳女等人資產填補被害人損失,卻發現吳女名下的BMW X6休旅車竟在收押後被過戶。

檢警追查發現,詐團主嫌吳芳儀遭聲押當天,原本委任律師趙浩程出庭辯護,趙另外請律師李宜諪代班,李再找律師蔡沅諭一起分工,等到法院裁定羈押吳女後,李宜諪轉達吳女指示,要求未到案的其他共犯賣掉吳女住處的金飾及車輛,並指導遭檢警質疑銷贓時的應對說法,而趙、蔡2名律師則涉嫌把檢警偵查泄漏給詐團。

檢察官謝仁豪6月間指揮刑事局、臺北市警中山分局搜索拘提李宜諪、趙皓程、蔡沅諭3名律師到案後,分別諭知3人70萬元、50萬元及10萬元交保,李、趙2人限制出境出海。

李宜諪日前出庭時,自認沒跟共犯有洗錢犯意聯絡與動機,頂多構成幫助犯,且屬於「無效幫助」,因起訴後看卷證才知,她傳話前,吳女的車子已被過戶。至於她被控泄密內容,也非偵查庭陪訊聽到,而是律見吳女告知,不算偵查秘密,李的辯護律師爲她主張應判無罪。

臺北地檢署20日依洗錢、泄密等罪起訴李宜諪、趙浩程、蔡沅諭等3位律師,檢方偵結後認爲3人違反律師倫理規範,日前依律師法規定,移送律師懲戒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