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律師林憲同過世!遭懲戒來不及申辯 律懲會將不受理
林憲同(本報資料照片)
知名律師林憲同因被控2起傷害案,均被判有罪確定,遭嘉義地檢署、臺北律師公會移付懲戒,但律師懲戒委員會日前通知林憲同申辯時,林憲同兒子告知律懲會,林憲同已於今年2月21日過世,享壽80歲。律懲會依《律師法》規定,以律師已死亡,決議懲戒案不受理。
林憲同是臺南縣人,畢業於臺大法研所,早年爲國民黨籍,曾與研究所同學謝長廷合開律師事務所,後因政治立場不同分道揚鑣,曾任臺北律師公會理事長,1986年當選臺南縣議員、副議長。但1989年、2004年參選北市、北縣立委均落選。
林憲同生前曾參與過多起知名訴訟,他曾爲駕駛米格機投誠的反共義士吳榮根打官司、蘇建和案被害人義務律師,對辜振甫恐嚇取財的鄧香妹母女辯護律師,也是「興票案」宋楚瑜的委任律師,但林事後卻以公開信質疑宋楚瑜。
林憲同因與林姓女子有借款糾紛,案件在嘉義地院審理時,林憲同被控在休庭期間以原子筆刺傷林女手臂,並以身體撞擊林女肩膀,嘉義地院依傷害罪判林憲同拘役15日、緩刑2年,須支付公庫1萬元確定。
另林憲同與林姓男子有糾紛,新北地檢署檢察事務官傳喚2人詢問,林憲同右手持筆握拳,朝林男右手背擊打受傷,被最高法院判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確定。事後嘉義地檢署、臺北律師公會分別將林憲同移付懲戒。
林憲同生前曾就嘉義地檢署移付懲戒案提出申辯,律師懲戒委員會日前通知林憲同針對臺北律師公會移付懲戒案提出申辯,今年4月8日林憲同兒子致電律懲會,告知其父親林憲同已於今年2月21日過世。律懲會依據戶役政資訊網站資料,確認林憲同已死亡,依《律師法》規定,決議懲戒案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