鹹溼對話曝!桃園男狂撩人妻「想脫妳褲子」 判賠金額出爐

桃園一名男子阿強(化名)明知女子小雪(化名)爲有夫之婦,卻仍與她發展不當男女關係,不僅每日透過LINE密聊至深夜,更傳送大量「想脫妳褲子」、「很想開妳腿」、「要射進去」等露骨鹹溼訊息。(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桃園一名男子阿強(化名)明知女子小雪(化名)爲有夫之婦,卻仍與她發展不當男女關係,不僅每日透過LINE密聊至深夜,更傳送大量「想脫妳褲子」、「很想開妳腿」、「要射進去」等露骨鹹溼訊息。人夫阿勇(化名)發現後氣炸,一狀告上法院求償80萬元。桃園地院審結,認定阿強確實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判他應賠償10萬元,可上訴。

阿勇主張,他與妻子小雪結褵多年,被告阿強卻無視其配偶權,從去(113)年4月前開始,便與他的妻子過從甚密,兩人經常透過通訊軟體LINE交談至深夜,阿強更傳送大量內容曖昧、煽情,甚至涉及性愛的文字,嚴重逾越普通朋友份際,破壞他婚姻生活的圓滿幸福,因此向阿強求償80萬元精神慰撫金。

法院審理時,阿強經合法通知,並未出庭辯論,也未提出任何書狀聲明,因此依法視同自認原告主張。法官當庭勘驗阿勇提出的LINE對話截圖,內容發現阿強以「哥哥」自稱,對話露骨程度令人咋舌。

對話中,阿強不僅多次表白「我喜歡妳,不在乎妳是人妻」、「我對妳就像對女朋友」、「妳就是讓我想結婚的人」,更有大量性暗示及煽情文字,包括:「可以讓我夢到妳衣服都沒有被我欺負的樣子嗎?」、「真想抱抱妳要脫妳褲子」、「不然我整天很想開妳腿⋯怎麼有辦法好好睡覺」、「後面環抱妳的腰抓着妳臀部可以嗎」、「不行拔出來。我要射進去」等。

法官認爲,這些對話內容已明顯超越社會一般男女正常交往分際,屬於男女間私情往來,足認阿強行爲已不法侵害阿勇基於配偶關係的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應負侵權行爲損害賠償責任。

法官審酌兩造學歷、職業、財產所得狀況,以及阿強的加害程度、行爲內容與情節,認爲阿勇求償80萬元過高,最終裁定阿強應賠償阿勇10萬元爲適當,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