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偷吃男同事!鹹溼對話曝光「趕快進來」 人夫崩潰提告

臺北一名人夫阿德(化名)指控妻子小美(化名)與男同事阿勇(化名)大搞婚外情,兩人不僅互傳「越硬越愛」、「射裡面」、「要狠狠的進去嗎」等鹹溼對話。(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北一名人夫阿德(化名)指控妻子小美(化名)與男同事阿勇(化名)大搞婚外情,兩人不僅互傳「越硬越愛」、「射裡面」、「要狠狠的進去嗎」等鹹溼對話,甚至討論婚嫁,氣得他怒告求償300萬元。臺北地院審理後,認定兩人確實逾越正常社交分際,判決小美與阿勇連帶賠償30萬元,全案可上訴。

阿德主張,他與小美是夫妻關係,而阿勇明知小美已婚,卻仍利用工作之便發展不正當關係,甚至指導妻子如何應對他的懷疑。更令他痛心的是,妻子因此多次揚言離婚,讓他精神受創,憤而提告求償300萬元精神撫慰金。

法院審理時,阿德提出多段兩人對話截圖,內容露骨直白,包括:「小美:學長很厲害。阿勇回:什麼地方厲害?小美:牀上」、「要抱要親要摸都好」、「越硬越愛」、「我現在巴不得趕快進來、越大越愛」、「可以裡面嗎?射XX」、「要抱要親要摸都好」、「我們一步步來」、「度蜜月我要喔」等曖昧對話。

針對指控被告兩人辯稱,這些對話僅是「戲謔玩笑」,並無親密交往之意,且質疑阿德盜用帳號取得證據,侵害隱私權。但法官認爲,外遇行爲本就隱密,原告取證手段尚屬合理,且對話內容明顯超越正常社交分際,已構成侵害配偶權。

法官審酌,對話內容後認定,兩人互動已明顯超越一般同事關係,不僅互稱「寶貝」、「愛你」,甚至討論性行爲細節及未來結婚計劃,顯然已侵害阿德的配偶權,情節重大。考量雙方經濟狀況、行爲情節後,認爲300萬元求償過高,最終判決兩人連帶賠償3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