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藥迷昏直男「捆綁玩後門」!富二代男賠20萬求輕判 結果出爐

富二代男下藥迷昏直男。(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高雄一名富二代男子阿國(化名)爲了與不同性傾向性交的私慾,與朋友在KTV設局用俗稱「G水」的藥劑迷昏直男阿龍(化名),後來再將阿國帶到旅館捆綁硬上,過程中還用手機拍攝。阿龍直到收到友人傳訊告知才知道自己遭到毒手,並憤而提告。阿國依藥劑及對被害人爲照相、錄影犯強制性交罪,一審遭判處8年4月,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審酌他已賠償20萬元,因此改判7年6月。

根據判決,事發於2023年11月某日,阿國收到友人提供含有gamma-Butyrolactone(GBL)成分、俗稱「G水」的藥劑,並共同邀約阿龍到KTV歡唱。當天友人以遲到爲由未到場,包廂內僅剩阿國和阿龍,直到晚間6時許,阿國趁阿龍去上廁所,將G水加入對方酒杯,阿隆飲用後因藥效發作失去意識。

阿國見到藥效發揮,立刻把昏厥的阿龍載往高雄市某旅館,動手將對方衣物脫光,接着用繩索捆綁阿龍,再用生殖器及假陽具插入,以此等方式對阿龍性交得逞,過程中更拿出手機紀錄。

由於阿龍全程意識不清,根本不曉得發生什麼事,後來經過不知情的友人傳訊告知,才知道自己遭到阿國毒手,氣得報警提告。

高雄地院審理,阿國爲逞與不同性傾向之人性交之私慾,在未告知並徵得同意的情況下,對阿龍下藥、捆綁,甚至擅自錄下性行爲過程,最終阿國被依以藥劑及對被害人爲照相、錄影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8年4月。

阿國不服提出上訴,表示自己犯後已認真反省,並竭盡一切努力與告訴人達成和解,求法官輕判。高雄高分院審酌,阿國已賠償20萬元,獲得阿龍具狀願請從輕量刑予以自新機會,因此改判有期徒刑7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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