臥軌輕生獲救卻痛失手臂 陸男辯稱當時頭暈索賠400萬「結果出爐」

大陸上海一名男子在地鐵站輕生被救回,但因傷重截肢,沒想到事後辯解當時頭暈不小心跌落,並非輕生要求高額賠償,慘遭法院打臉。(圖:shutterstock/達志)

大陸繁華的上海,發生了一起令人唏噓的事件。一位年近花甲的趙姓男子,於上海地鐵站內做出了輕生的舉動,當時被地鐵人員救起,造成右前臂截肢的嚴重後果。然而,事件並未就此落幕,趙男不知感恩,隨後還將地鐵公司告上法庭,索求高達百萬元人民幣(約400萬新臺幣)的高額賠償金。

根據大陸媒體於15日發佈的報導,這起事件發生在2024年3月,地點位於上海地鐵3號線的上海火車站站。趙某當時進入了軌道區域,不幸被列車輾壓,導致右前臂截肢,經相關機構鑑定,其傷殘等級爲六級。事後,趙某聲稱自己是因爲頭暈不慎滑落軌道,並指責地鐵公司未能及時發現並施以援救,因此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面對趙某的指控,地鐵公司出示了相關證據。證據顯示,趙某在事發後曾多次向警方坦承自己是想「輕生」,他的女婿也向警方報案,表示趙某因爲工作上的不順遂而產生了輕生的想法。此外,閉路電視錄像也還原了事發的經過:在接到乘客反映有人進入軌道後,地鐵工作人員立即啓動了緊急應對程序,並在二十分鐘內將趙某送往醫院進行救治,同時也將其斷肢一併送往醫院嘗試接駁,但由於斷肢損毀程度過於嚴重,最終未能成功接回。

上海鐵路運輸法院在經過審理後指出,地鐵站月臺上設有1.5米高的屏蔽門,需要刻意攀爬才能進入軌道。而趙某的身高僅有1.6米,因此不太可能意外滑入軌道之中。此外,醫療記錄也顯示,趙某僅有上肢受到損傷,並未出現其他外傷,也沒有頭痛、胸痛、腹痛、意識喪失等相關症狀。綜合以上證據,法院認定地鐵公司已經履行了其法定的救助義務,對於損害結果並無過錯,因此最終駁回了趙某的全部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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