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化風險管理、嚴懲非法清算!銀行卡清算市場迎新規

北京商報訊(記者 劉四紅)銀行卡清算市場再迎重磅文件落地。4月30日,人民銀行官網發佈消息稱,《銀行卡清算機構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於2025年4月3日審議通過,並經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同意,現予公佈,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原《銀行卡清算機構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辦法》共七章58條,一方面規定了銀行卡清算機構籌備、開業、設立分支機構、董事和高管任職資格覈准等行政許可事項的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流程和時限要求,另一方面也提出銀行卡清算機構建立清算業務規則、成員機構約束、風險管理框架、外包業務管理等展業要求等。

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相較原文件,《辦法》進一步明確銀行卡清算機構風險管理體系建設、信息共享及報告管理等具體要求。其中強調,銀行卡清算機構應當建立與成員機構規模、業務發展和組織架構相適應的風險管理體系,有效識別、度量、監測和管理各類風險,包括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運行風險、一般業務風險、網絡安全風險、數據安全風險、聲譽風險等有關風險。

另外,銀行卡清算機構也應當建立交易風險監測體系和風險信息共享機制,提示成員機構對存在風險的交易、銀行卡、支付受理終端和特約商戶等採取必要的風險防範措施。鼓勵和支持銀行卡清算機構之間進行風險信息共享。

值得一提的是,《辦法》也增加了對非法從事銀行卡清算業務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其中強調,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擅自從事或變相從事銀行卡清算業務,僞造、變造銀行卡清算業務許可證,由中國人民銀行責令其終止銀行卡清算業務,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給予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能夠看到,《辦法》延續了銀行卡清算市場開放的基本制度,進一步完善了市場準入、機構監管等方面要求,有利於吸引更多的市場主體參與銀行卡清算業務,推動形成主體多元、良性競爭的市場格局。"博通諮詢首席分析師王蓬博稱。

素喜智研高級研究員蘇筱芮指出,此次正式發佈的《辦法》,既有助於夯實銀行卡清算機構發展質量,也能夠從源頭准入與打擊非法清算等方面支撐銀行卡清算業務向好發展,有利於保障銀行卡清算市場的健康、高質量發展運行。後續,建議機構依規開展相應制度的完善,重視對關鍵崗位任職人員的資質審查,以紮實的合規工作築牢銀行卡清算業務的安全防線。

中國人民銀行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近年來,隨着銀行卡清算市場開放不斷深入,有必要結合市場發展的新情況、新趨勢,對原《辦法》進行修訂和完善,爲銀行卡清算機構發展營造良好的制度環境。《辦法》延續了現行銀行卡清算機構監管的基本原則,對銀行卡清算機構准入條件、程序等未作出大的調整,並結合支付清算行業發展現狀,對監管制度進行細化完善,旨在促進銀行卡清算機構健康發展,保障銀行卡清算市場有序運行。

《辦法》出臺後,下一步,中國人民銀行將會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嚴格依照《辦法》有關規定,穩妥推進我國銀行卡清算機構的准入與監管工作。將開展《辦法》宣傳解讀工作,結合各方意見建議,修訂完善銀行卡清算機構行政許可相關配套文件,保障《辦法》有效落地;此外也會強化貫徹落實,督促銀行卡清算機構合規展業,完善業務規則與風險管理體系,提升銀行卡清算服務水平,促進我國支付行業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