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當法官造假被翻出 李進勇嗆藍委:無助掩飾你們組織性犯罪

中選會主委李進勇上午赴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業務報告並備詢。記者林澔一/攝影

大罷免案進第二階段,中選會主委李進勇今赴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業務報告及備詢,國民黨立委許宇甄先是批中選會辦藍不辦綠,過程中提及李過去任臺中地院法官時,曾要書記官造假筆錄日期。李進勇動怒地說,這是40年前無罪判決的陳年老案,「我的案子無助於掩飾你們組織性犯罪。」

許宇甄質詢時說,今年創下首例,由執政黨發動罷免,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曾說1月選完就在準備發起大罷免,相關法令是否該修法,要有具體防治作爲,中選會也不該辦藍不辦綠。

李進勇說,他們都是根據法令規定,若說中選會不公,「我們無法接受,中選會就是要閉起眼睛不去看他們,在各方攻防上,要像正義女神一樣,依法執行。」

許宇甄隨後問到中選會告發標準,她說,先前罷韓、總統副總統連署,也都有疑似僞造情況,但中選會都是選後才告發,「爲什麼現在卻在第一階段就告發這麼多疑似僞造文書?」連署無法決定結果,是最後人民踏入投票所決定的,但這次罕見,第一階段就大規模告發。

李進勇說明,告發時間不一,是在查對程序結束後,委員會審查後纔去告發,都有一定標準、不會單憑感覺,2月3日開始收案,2月初就不斷有檢舉案件到檢調機關,檢調機關2到3月共十四度發函來中選會。

針對僞造文書部分,許宇甄更提及李進勇過去曾任臺中地院法官,當時要書記官造假筆錄日期,因爲依照當時法官評覈機制,李進勇法官1985年1月31日前沒有開庭會因拖延審判,而影響考績,由甲等降爲乙等,會短少三萬多元,李法官爲了避免情況就竄改,但最後無罪理由是因爲未生實質損害,並非沒有這件事情,「當時有大搜索嗎?有偵訊一天一夜嗎?」

李進勇回擊,這是40年前無罪判決的陳年老案,這個案子沒有抄名冊,沒有死亡連署、也沒有盜刻印章,跟現在情況不一樣,「我不知道委員舊案重提是要掩飾什麼?是要掩飾檢察官正在辦的僞造案件嗎?」

李進勇更批,他的案子不足以掩飾鋪天蓋地的組織性犯罪行爲,「我沒有抄名冊、沒有僞造簽名、也沒有盜刻印章,你提這案子無助於澄清你們組織性的犯罪!身爲委員怎麼會拿毫無關聯的案子來講,這樣無助於掩飾組織性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