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進勇嗆藍營「組織犯罪」 趙少康打臉:檢察官濫權搜索也算?

中選會主委李進勇7日赴立法院報告並備詢。(資料照/黃世麒攝)

中選會主委李進勇昨(7日)被藍委問及40年前舊案,當時他擔任臺中地院法官時,曾涉僞造文書案;但他當場氣憤迴應,這是40年前無罪判決的陳年老案,跟現在辦的案子完全不同,「你提這個案子無助於掩飾你們組織性的犯罪」;相關畫面曝光後,引發熱議。資深媒體人趙少康則反酸,「民進黨一下子發動罷免35名藍委,這是不是組織犯罪?」

國民黨立委許宇甄昨在質詢時突「起底」,曾任臺中地院法官地李進勇,在過去曾要書記官造假筆錄日期一事;不過,李則回擊,這是40年前無罪判決的陳年老案,這個案子沒有抄名冊、沒有死亡連署、也沒有盜刻印章,這個跟現在情況不一樣,「我的案子不足以掩飾鋪天蓋地的組織性、系統性的一個犯罪行爲」、「我沒有抄名冊也沒有僞造簽名、沒有盜刻印章,所以你提這案子無助於掩飾你們組織性的犯罪」。

對此,趙少康7日在其主持的《少康戰情室》中說,第一,如果組織性犯罪是可以這樣定義的話,現在聽到很多各地的檢察官是濫權搜索、威脅證人的,那檢察官這算不算是組織性犯罪?第二,民進黨一下子發動罷免35名藍委,這是不是組織犯罪?這是違反選舉原則,憲法也不是這樣規定,罷免是這樣做的嗎?民進黨算不算組織犯罪?

趙少康並批,要這樣亂定義,大家就來亂定義,國民黨也可以亂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