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泄密濫搜媒體 檢丟了搜索權

發生於25年前的國安局前上校劉冠軍貪污案,其影響持續至今,當年臺北地檢署因莽撞搜索媒體,引發批評,最終促成《刑事訴訟法》修法,限縮檢察官搜索權,將搜索票核發權限歸於法院。(本報資料照片)

25年前的國安局前上校劉冠軍貪污案,其影響持續至今,除國安局秘帳「小金庫」數十億繳庫外,當年臺北地檢署因搜索媒體引發批評,最終促成《刑事訴訟法》修法,限縮檢察官搜索權,將搜索票核發權限歸於法院。

2000年10月2日,北檢以調查劉冠軍案偵訊筆錄疑似外流案搜索《中時晚報》,創下檢察機關搜索媒體首例,各界譁然。爲此,2001年立法院修正《刑事訴訟法》,限縮檢察官的緊急搜索權,要求檢察官除緊急情況外,原則上必須向法院聲請搜索票,若法院不同意,則不得采爲證據。

劉冠軍逃亡後,調查局追查不明人士儲存112張「奉天」、「當陽」機密文件照片的CF卡,寄給媒體及立委,2003年8月14日公佈調查結果及「嫌犯畫像」,懷疑共犯有軍情人員背景,並提供高額檢舉獎金,但涉案人迄今未落網,案情成謎。

劉冠軍案創下多項紀錄,包括國安局首度被搜索,檢察總長邢泰釗當年曾以北檢主任檢察官身分,親赴國安局就訊時任國安局副局長韓堃。甚至本案衍生的國安秘帳「鞏案」,特偵組依貪污罪起訴前總統李登輝、前國安局長殷宗文則因死亡獲不起訴,最終李登輝獲判無罪確定。

劉冠軍被臺灣高檢署依投敵罪發佈通緝,目前檢調通緝中的3大投敵罪通緝犯,除劉冠軍外、還有大陸經濟學者林毅夫、前陸軍防空飛彈指揮部中尉輔導長王宜宏,其中劉、林2人是邢泰釗擔任高檢署、金門高分檢檢察長時發佈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