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法院發佈典型案例:公司債權人權益受損,股東或擔責
新京報訊(記者吳夢真)在“股東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責任糾紛”高發的背景下,2月20日,北京西城法院召開專題新聞通報會,發佈五大典型案例及法官建議,直指公司經營中違法減資、關聯公司人格混同、清算程序違規等損害債權人權益的“重災區”,爲債權人維權提供明確指引。
通報會上,西城法院民事審判三庭庭長李嶽鵬通報了五個典型案例,其中兩個案例明確了股東存在抽逃出資、違法減資等出資瑕疵情形的,應當在抽逃出資、違法減資範圍內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的部分向債權人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另有案例介紹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法人人格否認制度”,即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利用關聯公司,混淆業務資金導致財產邊界不清晰的,允許債權人向濫用法人獨立地位的股東主張權利。
案例四闡釋了在審查一人公司是否存在股東與公司財產混同的情形時,應適用舉證責任倒置規則,即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案例五則說明了公司清算時,清算組應當書面通知已知債權人,未履行通知義務導致債權人未及時申報債權而未獲清償,債權人可以主張清算組成員對因此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北京西城法院地處首都功能核心區、國家金融業發展重要地區,轄區內公司數量衆多。
西城法院副院長畢菲介紹,2021年至2024年,西城法院審結股東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相關案件356件,案件數量總體呈現上升趨勢。其中股東出資瑕疵在股東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案件中佔比最高。這類案件呈現出案件數量大,類型化特徵較爲明顯;事實認定難,舉證責任認定更需審慎;調解佔比低,矛盾糾紛化解存在難度等特點。
針對以上特點,西城法院充分發揮商事審判職能作用,形成特色審判機制,重點從深化立審執兼顧,促進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加強實質審查,定期梳理類型化特點;開展普法宣傳,發揮類案裁判示範指引作用等三方面促進公平高效化解股東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責任糾紛案件,助力打造公正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西城法院民事審判三庭副庭長田靜霆發佈法官建議,指出一是股東應認真履行股東的各項義務,按時足額履行出資義務,避免抽逃出資和非法減資。股東應在公司章程中根據經營計劃,實事求是地合理調整出資期限,保證出資滿足公司的經營需要,確保公司財產與個人財產相互獨立。二是公司應進一步完善內部治理結構,通過合規管理儘可能避免有限責任被濫用。公司應當時刻了解並確認股東出資情況,在需要減資時審慎依法地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對於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更是要建立完整獨立的財務制度,避免公司過度依賴股東的臨時拆借資金。三是債權人要謹慎選擇交易對象,審查交易相對方的償債能力。通過各類公開信息,如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瞭解交易相對方的基本情況,對其償債能力進行審查。
西城法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新聞發言人趙瑩表示,妥善化解股東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責任糾紛,促進公司治理水平提升,需要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只有協商共治,才能真正讓交易預期“穩”起來、讓市場氛圍“活”起來、讓營商環境“優”起來。下一步,西城法院將繼續在商事審判領域潛心深耕、主動擔當、務實作爲,以司法之力保障市場交易誠信、秩序、安全,全力奏響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司法最強音。
編輯 楊海 校對李立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