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子漏水要整修 老翁「信封塞5千」求速審...代價罰10倍
▲老翁爲了改善住處漏水情形,企圖行賄審照公務員,獲緩起訴處分。(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臺北市80歲的林姓老翁住處有漏水問題,向建管處申請施工整修解決,但是老翁等了2個禮拜就不耐煩,爲了加快審覈速度,偷偷在申請補件時塞了1個裝有5千元現金的信封袋,承辦人發現後通報政風處,林姓老翁坦承企圖行賄,臺北地檢署16日依不違背職務行爲行賄罪,處分林姓老翁緩起訴,條件是支付公庫5萬元。
檢察官調查,林姓老翁兒子名下的房子位於萬華區艋舺大道巷弄內,2023年間爲了漏水問題,經協調鄰居同意後,交由林姓老翁代替鄰居,在9月22日向建管處遞件,申請在鄰居的頂樓平屋頂建造斜屋頂,以解決漏水問題,案件分由違建查報隊工程員承辦。
林姓老翁一邊等待審覈,一邊透過管道尋求地方民代轉達希望快點開工的訴求,最後乾脆在10月6日以「補件」爲由,把裝了5張1000元鈔票的信封,夾藏在補件資料內,送到建管處違建查報隊辦公室,因爲案件根本不需補文,承辦員收件後沒有察看,直到10月24日要送出審覈通過公文的時候,才發現這個信封。
案經政風室通報廉政署調查,林姓老翁坦承爲了加速審覈程序所以送錢,檢察官考量林姓老翁坦承犯行,深具悔意,依《刑法》57條規定及維護公共利益,給予緩起訴處分,處分期間1年,林姓老翁需支付公庫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