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自家鐵皮屋頂整修…鄰宅有縫「下雨漏水了」! 女屋主衰挨告
▲施女拆除、整修自家鐵皮屋頂,未料鄰宅卻漏水,憤而提告。(圖/記者項瀚攝)
記者莊智勝/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孫姓男子控告鄰居整修鐵皮屋頂未做防護,導致自家天花板、牆面嚴重滲水,怒告鄰居侵權求償新臺幣21萬5000元。不過高雄地院認定,漏水主因是孫家自己加蓋的鐵皮屋有縫隙,與鄰居的施工行爲並無因果關係,最終判孫男敗訴,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孫男與他人共有的35號房屋,與施姓女子所有的37號房屋相鄰,兩邊早年都各自加蓋了鐵皮屋頂。去年5月,施女由監護人曾姓女子發包整修屋頂給龔姓包商,期間拆除了37號房屋的老舊鐵皮進行工程,但孫男主張龔姓工人施工時未做防水保護,導致下雨時雨水從鐵皮縫隙滲進來,害他家牆面嚴重受損,因此提告求償損失。
不過施女等3人反駁,強調工程未拆到孫家建物,施工範圍全在自家屋頂,孫家的漏水問題應是孫家自宅防水沒做好所致,與此案無關。
法官審酌,雙方不爭執加蓋鐵皮是各自行爲,施工時也沒拆到孫家房屋或共用設施,且漏水點位於孫家自家加蓋鐵皮的縫隙,並非鄰宅施工造成。即使孫男主張應做防護,但未能提出法源依據,且所提建築法規主要是爲施工人員安全,無法證明鄰居有義務幫其防水。法院認定,孫男未能證明被告有侵權行爲或過失,駁回其損害賠償請求,全案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