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兒子修屋頂 老父爲加速流程「夾5000元」送件 慘被罰5萬元

北檢

八旬林姓老翁因兒子房屋漏水,向臺北市建管處申請修建屋頂,爲加快審覈速度,瞞着兒子以送補件資料爲由,夾藏5000元現金給承辦人,承辦人發現賄款通報政風室,林翁吃上行賄罪官司,臺北地檢署因林翁認罪且無前科,28日給予緩起訴處分1年,須支付公庫5萬元,林翁爲子行賄5000元卻被罰10倍,得不償失。

檢方調查,林翁因兒子位於北市萬華區的房屋因漏水,經鄰居同意,林翁兒子2023年9月向臺北市建管處申請修建頂樓斜屋頂,林翁爲加快審覈速度,於2023年10月6日以補件爲由,將5000元現金裝入補件資料袋內,交付建管處承辦人。

承辦人打開資料後,發現有5000元現金,遂通報政風室處處理,事後廉政署依行賄罪將林翁送辦。

檢方因林翁認罪,沒有前科,給予緩起訴處分,期間1年,須向公庫支付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