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頂漏水!他想改建爲斜屋頂「信封裝5000」塞建管處...出事了
▲80歲林翁爲解漏水問題涉賄公務員。(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王麗琴/綜合報導
臺北市一名80歲林姓老翁,爲了解決與鄰居之間房屋漏水問題,向北市建管處申請建造斜屋頂,林翁爲了讓審覈速度加快,竟意想天開地在補件資料袋內放了5000元交給承辦人,被發現後依貪污罪送辦。臺北地檢署偵辦後,認爲林姓老翁坦承犯行,犯後態度良好,給予緩起訴1年處分,需繳交5萬元給公庫。
檢廉查出,該案由丁姓公務員承辦,林姓老翁的房屋是由其兒子所擁有,由於漏水問題嚴重,林翁便希望在鄰居余男房屋的頂樓加蓋斜屋頂,以徹底解決漏水問題。爲了加快案件審覈進度,林翁便以「補件」名義,將裝有5000元現金的小型信封,藏匿於補件資料內,交予建管處丁姓公務員。丁姓公務員最初因爲信封體積太小未發現,待其發現後,便通報至建管處政風室,法務部廉政署因此將老翁函送北檢偵辦。
林翁之行爲以涉犯賄賂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但檢方審酌林翁無前科且坦承犯行深具悔意,予以1年緩起訴處分,條件是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得向公庫支付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