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屋漏水免煩惱!北市府教你合法蓋斜屋頂

民衆搭建斜屋頂時應注意構造安全性,構材應以非鋼筋混凝土及不燃材料爲主,若違反規定,將以違章建築查報拆除。(本報資料照片)

高屋齡建築物長年受到風吹、日曬、雨淋,屋頂層原有的防水結構可能受損,衍生漏水問題。北市建管處表示,民衆若面臨老舊建築物屋頂漏水的困擾,可依規定在平屋頂搭建斜屋頂,改善防水效果。施作應遵循相關法規,確保安全及合法性。北市府也提供社區建築師諮詢服務,協助民衆妥善處理老舊建築物漏水問題,降低因違法增建而衍生的爭議,並避免公共安全風險。

建管處說明,若搭建斜屋頂目的是爲了改善屋頂漏水問題,依「臺北市免辦建築執照建築物或雜項工作物處理原則」,7樓以下平屋頂、建造逾20年以上,或經依法登記開業建築師或專業技師鑑定有漏水情形,且非應留設屋頂避難平臺建築物,取得直下方全部樓層區分所有權人同意書,經建築師簽證安全無虞後,得建造斜屋頂。

北市建管處表示,民衆若面臨老舊建築物屋頂漏水的困擾,可依規定在平屋頂搭建斜屋頂,改善防水效果。(北市建管處提供)

民衆搭建斜屋頂時應注意構造安全性,構材應以非鋼筋混凝土及不燃材料爲主,四周不得加設壁體或門窗,從屋頂平臺面起算,屋脊需小於2.1公尺,屋檐需小於1.8公尺,或原核準使用執照圖樣女兒牆高度加斜屋頂面厚度,不得突出建築物屋頂女兒牆外緣。若違反規定,將以違章建築查報拆除。

建管處提醒,民衆若有申請斜屋頂需求,可至建管處官網「首頁>科室業務>違建查報隊>合法建築物平屋頂建造斜屋頂」查詢,或撥打服務專線1999,外縣市撥02-27208889轉8435諮詢。另平屋頂搭建斜屋頂應委託開業建築師設計及監造,建管處官網也提供北市社區建築師資訊供民衆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