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屋修繕免煩惱! 中低收入戶政府全額出、拆除也補助2萬
▲行政院災後復原前進指揮所宣佈災屋修繕及拆除新補助政策,民衆可多加利用政府媒合資源。(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記者林東良/臺南報導
行政院雲嘉南災後復原前進指揮所5日宣佈擴大補助方案,針對中低收入戶災損住宅修繕由政府全額負擔,若須拆除,無論是否爲弱勢戶,只要於9月底前完成代拆,費用也將由政府吸收,展現「修繕有補助、拆除也能請」的最大誠意。
指揮官陳金德政務委員表示,針對住宅受損民衆,目前除已有「家園復原慰助金」、「上工津貼補助金」與「媒合簽約獎勵金」等多項補助方案外,災屋修繕方面,凡低收及中低收入戶均可獲得全額補助,一般戶若能在8月17日前完成媒合簽約,政府亦將補助尾款2萬元。至於尚未拆除之危險建物,不論身分別,只要委由政府於9月底前完成拆除作業,同樣由政府負擔拆除費用;若選擇自行僱工,也可請領2萬元補助金。
目前中央交通部、經濟部、內政部、農業部、臺水公司及臺南市政府等工程單位,已進駐17個行政區協助修繕,截至今日共媒合133家廠商投入,登記意願戶數843戶,簽約46戶、已動工6戶;而爲加速災後環境清理,環境部聯合國防部及地方政府,也針對石綿瓦等高風險廢棄物設立分區清理機制,三縣市累計清理達4萬5650公噸,其中石綿案7418案,清運超過872公噸,並嚴格要求執行「三不二約」作業規範,降低次生災害風險。
原住民族委員會亦同步設置「原鄉部落復建組」,副主任委員谷縱‧喀勒芳安表示,目前屏東霧臺僅2人收容,部分高雄、屏東原鄉仍有停電戶,臺電預計今日搶修完成;針對嘉義阿里山、高雄桃源、那瑪夏、茂林與屏東三地門、霧臺等災情重區,原民會已派員進駐,成立前進工作小組,並與地方公所及指揮所建立橫向聯繫,強化重建與關懷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