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公佈最新災區屋損修繕拆除補助辦法 最高1萬元補助

▲秘書長尤天厚於記者會中說明災後房屋修繕、拆除補助細節。(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記者林東良/臺南報導

臺南市政府8日上午於永華市政中心召開「丹娜絲颱風災後復原進度記者會」,由市府秘書長尤天厚主持,邀集工務局及經發局分別說明災區房屋修繕、拆除補助,以及受災店家援助方案。

尤天厚表示,在中央與市府合作下,多數災區居民已完成工班媒合,部分民衆則選擇自行修繕或拆除,或因房屋閒置、損害輕微而暫不處理。

工務局指出,目前已洽定156家廠商協助修繕與拆除,媒合完成案件1,078件,其中102件已簽約、21件施工中、7件完工。第一類(修繕補助):透過政府媒合廠商進行修繕者,於8月17日前簽約可申請補助2萬元。第二類(拆除補助):民衆自行僱工拆除,於9月30日前完成者,同樣可申請補助2萬元。申請時須檢附身分證影本、施工前後照片(應呈現門牌)、廠商簽約證明或拆除完成日期等資料。另,若委託政府媒合工班拆除,不分弱勢戶或一般戶,費用全額由政府負擔。申請需附房屋所有權證明文件、損壞照片及共有人同意書(如適用)。

經發局宣佈,凡位於行政院公告災區、具稅籍登記的商業店家,以及地方政府列管的傳統市場與夜市攤商,若有鐵卷門、招牌、展示架等生財器具毀損,可申請每家1萬元補助。申請須附毀損照片或證明、受款帳戶影本及其他相關文件。經發局設有專線提供諮詢:一般店家:溪北 06-6322231 分機6931;溪南 06-2991111 分機1447;市場或夜市攤商:06-2796269(分機229 溪北、213 溪南、241 夜市)。尤天厚強調,市府同時在盤點安置場所,盼在未來災害發生前先行部署,降低災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