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災後屋損遲未拆修 將依法辦理

丹娜絲風災發生迄今,針對房屋受損的家園,臺南市政府仍持續加速災後復原。(臺南市政府提供/曹婷婷臺南傳真)

丹娜絲風災迄今將屆3個月,臺南市屋損慰助金也百分百發放,復原重建持續中,但不乏部分房屋因屋主無意修繕而擱置,遭外界質疑「拖這麼久仍未復原」的批評。臺南市政府現階段以鼓勵修繕、拆除爲主,但爲避免受損房屋日後淪爲危險建築或環境死角,預計10月底將啓動會勘,屆時將依《建築法》要求修繕或拆除。

7月初風災過後,造成臺南屋損災情慘重,充斥屋頂被吹到全掀、半掀的慘狀,受災民衆克難以帆布覆蓋屋頂,隨着中央、地方攜手協助受災民衆重建家園,災區逐步踏上覆原之路。不過,礙於部分災區房屋至今仍維持當初受損模樣,不免予人觀感不佳,但房屋屬於私人財產,公部門也只能透過補助、勸導等方式,希望民衆儘可能重建。

此次風災受理近3000件屋損慰助金的將軍區公所指出,針對少數房屋迄今未修繕,均透過裡幹事找工班協助一一處理。民衆不修一來是覺得材料費太高,有的則打算等到信任的工班有空再修,另有一些是三合院,產權複雜,至今仍卡住。至於部分毀壞房屋不做任何處理,也請里長勸導是否拆除?避免淪爲環境死角。

市府秘書長尤天厚指出,第2波媒合修繕簽約獎勵金,延長至10月6日前完成媒合簽約者,完工時即獲1.5萬元工程尾款獎勵金,但登記件數零星。至於拆除補助,工務局統計,截至目前委託市府拆除300件,申請自行拆除253件,已完成126件拆除。

鑑於各區都有少數不修繕也不拆除的房屋,據瞭解,現階段仍維持鼓勵民衆修繕或拆除,補助拆除期限延長至10月底,但預計拆除期限屆期,10月底就會與區公所合作啓動現勘,明顯斷垣殘壁的房屋若已屬危險建築,將依《建築法》要求限期拆除,逾期不拆就代拆;若房屋結構外表看似還好,則建議依法完成修繕,若不修繕則將開罰,促使屋主修繕。

市府強調,目前仍如火如荼修繕復原中,但復原進入下一個階段,面對房屋狀況不妥適的處理與因應,就要依法辦理,該修繕就修繕、該拆就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