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老婆勒斃了」!臺中醋男殺前妻 向前岳父下跪道歉二審減刑

臺中許姓男子勒斃前妻後自首,一審判許13年5月,二審臺中高分院8日改判10年4月。(馮惠宜攝)

臺中許姓男子和前妻葉女離婚後仍同居,因懷疑葉有新對象竟拉扯、強吻,後談判口角竟活活勒死對方,犯後報案稱「我把老婆勒斃了」,一審國民法官審理時他當庭向葉女的爸爸下跪道歉,合議庭依殺人、強制罪判許13年5月,二審今(8日)改判10年4月。

檢方起訴指出,男與葉女於2013年結婚,育有2子並同住在北屯區住處,2人在2023年元月初協議離婚,不過仍繼續一起住在原住處。2023年7月17日許男趁葉女外出時,開啓葉的筆記型電腦查看,發現葉有新的交往對象,未料許看到一半葉正好回家,目睹前夫偷看訊息立即阻止。許卻激動抱住葉阻止她離去,還強吻、拔掉1樓監視器電源,葉隔天通報遭家暴,後在父母協調下,約定許男於同月26日搬離。

當天2人爭執過程中,造成葉女左手擦傷,葉女翌日即向警方通報遭受家暴,後來雙方在許的父母協調下,約定許應於同月26日搬離住處。不過許男遲未搬離,至同月28日晚間8時許,許男趁葉女外出,先將家中監視器電源拔除,等其返家後,將一樓鐵卷門拉下關閉,與葉女進行談判。

雙方談判過程再起爭執,葉女便欲收拾物品準備離去,未料許男見狀出手拉扯阻止葉女,害葉女面部朝下跌倒在地,隨後葉女想撥打手機報警,許男竟以右手臂伸手穿過倒地的葉女頸部,猛力往回勾加壓葉女頸部,直到見她不再抵抗才放手。同晚10時許,許男自行向警方報案稱「我剛剛把老婆勒斃了」,警消立即趕赴現場將葉女送醫搶救,不過葉女仍於同日30日因缺氧性腦病變、中樞衰竭,宣告不治。

該案由臺中地院國民法庭審理,許男曾當庭向前岳父下跪道歉,一審依強制罪判許男5月,得易科罰金,另依殺人罪判13年;二審8日宣判,依強制罪判許男4月,得易科罰金,另依殺人罪判10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