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大董事長爭議…高院判決陳泰然當選無效 估將衝擊校長職務

臺灣高等法院今判「陳泰然當選財團法人中國文化大學第十八屆董事長」決議無效。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文化大學董事長一職於張鏡湖離世後出缺,後由董事會選出前臺大副校長陳泰然出任,但董事會中的「校友派」主張,「家族派」5名董事成員應自2021年6月起就被解除董事職務,卻仍參加第18屆董事長補選,且選出陳泰然。今高等法院判陳泰然文大董座身份「無效」,校友派指出,法院判決也揭示第19屆董事改選無效,由第19屆董事遴選的現任校長身份效力也可能有問題。

文大校友派黃有良等人主張,家族派張海燕、王寶輝、彭誠浩、白省三、蔡政文等人未出席第18屆第37、38、39次董事會,應自2021年6月16日起當然解任董事職務,但5人卻參加第18屆董事長補選,並投票給陳泰然且讓陳當選。

校友派代表律師劉仁閔表示,法院今判第18屆董事長補選無效,在於認定家族派5人董事身份2021年6月16日起當然解任董事職務,張海燕等人當時已喪失身份,是在沒有董事身份的狀況下仍參與董事長選舉,依此認定選出的陳泰然董座身份無效。

劉仁閔也指出,因第19屆董事會改選是由陳召集、由第18屆董事會提名改選,如今第18屆的董事長以及張海燕等部分董事在當時早已當然解任,那即是由非董事長身份者,召集董事會進行19屆董事改選,且董事會仍由部分已喪失董事身分人蔘與決議,因此第19屆董事會改選也無效,而後續由第19屆董事會選出的文大現任校長王子奇,其身份也有效力問題。

劉仁閔談到,由於法院已判決陳泰然董座身份違法無效,則後續由其辦理的改選均屬無效改選,19、20屆董事身分既屬無效,則依私校法,文大董事會現應由18屆5名校友派董事身份延任。由於剛得知判決,屆時將行文教育部,希望儘速回覆到上述第18屆的董事會狀態,讓董事會回到合法正軌、讓文大回到合法正常的運作,是校友派最大的希望。

黃有良今天表示,剛知道消息,希望董事會與董事長改選,教育部應該尊重高院判決,維持公正立場、不要袒護。

媒體詢問文大,如今宣判陳泰然董座身份無效,何時要要重啓改選、是否影響校長王子奇職務?王子奇表示,學校尚未收到判決書,且告訴人與被告訴人均非校方,要收到判決書後才能迴應。

文大僅迴應,本案爭點是有關第18屆董事會問題,與學校無直接關聯,不便評論,將待董事會爲後續處理,校務均正常運作,感謝外界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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