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求議員林杏兒當選…蕭景田涉賄案審理近3年 27被告今皆判無罪

國民黨前中常委蕭景田遭控2022年九合一選舉期間爲求同黨臺北市議員候選人林杏兒當選,與同黨北市第一選區(士林、北投)執行長曾繁川走訪行賄選區25名里長及候選人,士林地檢前年偵結依選罷法投票行收賄罪嫌起訴,士林地院今審結,27名被告全數獲判無罪。

全案源於,2022年選舉期間,蕭景田在曾繁川陪同、協助下走訪士林、北投25名里長候選人,其中有13人是時任里長,蕭被控在拜訪行程中將裝有林杏兒選舉文宣及現金6000元至1萬元的信封袋交給里長候選人,檢方清查後認定蕭等27人涉嫌選罷法投票行收賄罪,2023年2月偵結起訴。

2022年底,調查局人員前往蕭景田彰化住處,蕭翻牆逃跑,檢方對蕭發佈通緝,他神隱數日後,2023年1月3日自行到案,檢方訊後聲押,法院認定蕭有逃亡之虞,但無羈押必要,裁定8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直到今年9月13日限制到期前,仍認蕭出境後滯留不歸可能性高,裁定延長限制期限。

偵查中,蕭景田、曾繁川及涉案里長候選人否認涉及不法。蕭供稱,他是自掏腰包給同黨里長候選人的競選補助費,提前祝賀高票當選,並非行賄;曾供稱,他只是陪同黨內長官拜訪選區提名的里長,意在替里長加油打氣,現金是拿來補助里長舉辦活動的經費,是過去慣例,無關賄選。

涉案里長候選人則稱,蕭給的現金只是加菜金,拜訪行程中未提支持林杏兒,只希望政黨提名人全都當選,部分里長候選人自認是其他市議員候選人支持者,說明蕭不可能行賄自己。

法院審理期間,蕭等被告皆持續否認犯行,勘驗相關訊問影像時,部分里長候選人提出案發時迷迷糊糊被調查人員帶走,「車上就一直問問題」、「調查局的的人說黨部電腦都被扣,其他里長都認了,態度又很兇」,辯護人也不斷質疑檢調有不正訊問情況。

蕭進一步說明,他因爲不熟地方里長候選人及拜會路線,請曾協助,每個對象大概只見2至3分鐘,主要想替對方加油打氣,至於現金則是自掏腰包準備的政治獻金,像婚喪喜慶,是人情世故、敦親睦鄰、小額捐款,非黨的指示,也因爲是自己的錢,所以當然不用跟誰報帳,自己從政多年,這樣的政治獻金很常見。

他強調,曾是地方黨部黨工,有他們自己要推舉的人,地方上也有劃分責任區,去支持自己規劃的市議員候選人,他不可能找曾支持林杏兒,拜會過程中也未提特定候選人,只希望「藍營全上」。

士林地方法院歷經2年7月審理,認定蕭、曾及里長候選人等被告27人,涉嫌選罷法投票行收賄罪罪嫌不足等,今審結宣判無罪,理由待說明。

判決出爐,蕭景田說,想必檢方會上訴,但感謝這段時間關心自己的人,也謝謝法院證明他未涉不法,希望檢調落實無罪推定,司法對於對被告有利的事證也應參考。

國民黨前中常委蕭景田遭控2022年九合一選舉期間爲求同黨臺北市議員候選人林杏兒當選,與同黨北市第一選區(士林、北投)執行長曾繁川走訪行賄選區25名里長及候選人,士林地檢前年偵結依選罷法投票行收賄罪嫌起訴,士林地院今審結,27名被告全數獲判無罪。記者李隆揆/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