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暑訓營爆虐童 志工判刑
私立財團法人慈興文教基金會暑訓營去年爆出暴力對待6歲男童,臺中市府命其停辦、開罰,法院也判對男童施暴的吳姓志工4月徒刑。圖/臺中市府提供
私立財團法人慈興文教基金會暑訓營去年爆出暴力對待6歲男童,吳姓志工以捏脖、折手、扯耳,甚至強壓在地方式管教,臺中市府獲報查出基金會違法招生,已命其停辦、開罰11萬元;法院也認爲吳造成男童身心受創,判刑4月不得緩刑,可上訴。
臺中市政府查明慈興文教基金會未經覈准立案,即以暑訓營活動名義招生、收費及授課,違反補習及進修教育法,重罰、停辦外,也公告負責人姓名。
臺中市家防中心根據監視器畫面,發現行爲人將幼童壓倒在地,還有手反折、拉扯耳朵、捏脖子等行爲,已違反兒少權法,可處6萬至60萬元罰鍰。家防中心也說,當時陸續接獲該單位疑似不當對待學童的通報,受害人數可能不只1名,已擴大調查。
檢警調查,吳姓志工當時在講堂走廊見男童還沒進教室上課,竟然用手壓住男童後頸,還將對方壓倒在地上,造成男童脖子挫傷。檢方偵訊時,吳坦承不諱,依法起訴。
臺中地院認爲,吳僅因細故就傷害兒童,且他採用暴力壓制在地的教育手段,除造成男童受傷,也無助於對其言行管教有所改善,更釀男童又小心靈受創,已違反比例原則。
法院考量,吳犯後雖坦承犯行,但男童母親不願意和解,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吳姓志工有期徒刑4月。